虹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康乐部实习及运营基地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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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康乐部实习及运营基地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吉林省虹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康乐部实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 (略) 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8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投标;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 (略) 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3执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略) 外企业在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4执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 (略) 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5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 (略)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工 (略)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0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2月16日16时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 (略) 级、 (略) 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3日09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开标室(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515室

    联 系 人:项红超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繁荣路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联 系 人:郭绍双

    电 话:0431-*

    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26.com

    地址: (略) 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63.com

    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http://**: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吉林省虹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康乐部实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 (略) 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8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投标;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 (略) 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3执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略) 外企业在 (略) 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4执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 (略) 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5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 (略)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工 (略) (略)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0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2月16日16时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 (略) 级、 (略) 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3日09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开标室(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515室

    联 系 人:项红超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南关区繁荣路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联 系 人:郭绍双

    电 话:0431-*

    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26.com

    地址: (略) 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63.com

    地址: (略) 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http://**: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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