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灌木补植补栽项目(第二次)(DJX22A00173)询价公告
2022年秋季灌木补植补栽项目(第二次)(DJX22A00173)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秋季灌木补植补栽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2月16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DJX22A00173
项目名称:2022年秋季灌木补植补栽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最高限价: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2022年秋季灌木补植补栽项目 | 750,000.00元 | 1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方电话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具有相应供货能力,提供自有苗圃基地的土地使用证或场地租赁合同。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2月13日 至 2023年2月16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记加入“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 (略) 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2月16日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2月16日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询价开始时间: 2023年2月16日10:00
询价地点: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垫江县园林绿化发展中心
采购经办人:尹红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 (略) 垫江县桂溪大道人民路7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略)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燕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冷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
项目概况:
“2022年秋季灌木补植补栽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2月16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号:DJX22A00173
项目名称:2022年秋季灌木补植补栽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最高限价: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2022年秋季灌木补植补栽项目 | 750,000.00元 | 1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方电话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具有相应供货能力,提供自有苗圃基地的土地使用证或场地租赁合同。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2月13日 至 2023年2月16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记加入“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 (略) 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2月16日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2月16日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询价开始时间: 2023年2月16日10:00
询价地点: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略) 垫江县园林绿化发展中心
采购经办人:尹红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 (略) 垫江县桂溪大道人民路7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略)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燕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垫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冷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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