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持有的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等实物资产询价项目
[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持有的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等实物资产询价项目
项目名称 |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持有 (略) 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等实物资产询价项目 | 项目编号 | N0297FC*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2-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3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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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元) | 面议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内 (略) 呼和浩特分行 联系人:穆焱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询价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合法拥有其所有权,可依法进行转让或处置,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2、我方所提交的询价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询价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询价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后续无法正式挂牌等情形,按照我方提供的询价项目信息发布申请书执行。 6、若通过本次询价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我方履行决策程序后,另行委托贵中心办理后续挂牌手续,按照我方提供的询价项目信息发布申请书执行。; 7、我方仅对交易项目询价事宜进行委托,委托期限:自2023 年2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询价过程中,如意向方进行意向报价,转让方没有书面响应意向方的报价,则项目按原询价公告执行。 |
特别 | 1、询价资产,部分房产有租赁,部分房产被占用,意向方需自行尽调了解,询价仅为意向方征集,具体以项目正式交易公告为准;2、本次询价项目,接受租赁意向方及受让意向方报价,正式交易时优先受让成交。各意向方可根据自身尽调了解的情况,报出年租金意向价格(租赁期一年,租金年付)或受让意向。 3、意向方就上述询价资产,可单宗或组合提交承租或受让申请及报价。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资产清单 | (略) .xlsx | |
标的交割 | ||
与询价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交的《询价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进行信息公告,公告内容不代表股交中心的观点和立场。股交中心对转让标的现状、可回收性或收益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实际情况以最终交易项目正式挂牌时信息公告披露内容为准。 3、意向受让方也可在询价期间与转让方咨询询价项目详细情况,并进行转让底价初步磋商。 4、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询价公告期间提交《询价受让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进行报价。 5、本次询价项目由转让方确定标的挂牌转让底价进行项目正式挂牌幷确定最终受让方。本次询价标的具体转让价格及其他相关交易条件以交易项目正式挂牌时信息公告为准。 6、项目询价期间,如转让方已作出有效决议发布正式交易公告,询价公告同步终结,如意向方报出租赁或受让意向价格时,转让方没有书面响应意向方的报价,则项目按原询价公告执行。 7、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风险,自愿承担本次交易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自愿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8、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9、意向受让方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其已对转让标的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信息公告之全部内容,承担受让标的可能发生的的一切风险;不得再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受让相关义务,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利益受损方将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或按实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10、在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11、本次询价接受受让及承租报价,租赁时需遵守:(1)、最终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合法经营相关手续,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合法经营相关手续为由解除合同。如承租方涉及无证违法经营,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重新挂牌招租。(2)、对承租房产的使用(经营)要求:本次出租标的承租人承租后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用途合理使用该房产。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产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承租房产的维修改善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进行部分修缮、装饰及不改变房产结构的改造,承租方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项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4)、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产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转租、转包、转借、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标的的行为。(5)、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之前产生的水、电、采暖、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房产交付日后每年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由出租方承担,其他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采暖、物业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6)、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须确保使用房产的安全。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如果发生消防部门要求出租房产进行消防整改的情况,由承租方负责全部整改费用。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2-13 09:00:00 至 2023-12-31 17:00:00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薛冉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 |
咨询地址 | 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3层 | |
技术支持 | ||
其他 | 特别提示: 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表股交中心的观点和立场。股交中心未作出任 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持有 (略) 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众生大厦等实物资产询价项目 | 项目编号 | N0297FC*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2-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3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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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元) | 面议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内 (略) 呼和浩特分行 联系人:穆焱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询价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合法拥有其所有权,可依法进行转让或处置,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2、我方所提交的询价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询价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询价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后续无法正式挂牌等情形,按照我方提供的询价项目信息发布申请书执行。 6、若通过本次询价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我方履行决策程序后,另行委托贵中心办理后续挂牌手续,按照我方提供的询价项目信息发布申请书执行。; 7、我方仅对交易项目询价事宜进行委托,委托期限:自2023 年2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询价过程中,如意向方进行意向报价,转让方没有书面响应意向方的报价,则项目按原询价公告执行。 |
特别 | 1、询价资产,部分房产有租赁,部分房产被占用,意向方需自行尽调了解,询价仅为意向方征集,具体以项目正式交易公告为准;2、本次询价项目,接受租赁意向方及受让意向方报价,正式交易时优先受让成交。各意向方可根据自身尽调了解的情况,报出年租金意向价格(租赁期一年,租金年付)或受让意向。 3、意向方就上述询价资产,可单宗或组合提交承租或受让申请及报价。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资产清单 | (略) .xlsx | |
标的交割 | ||
与询价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交的《询价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进行信息公告,公告内容不代表股交中心的观点和立场。股交中心对转让标的现状、可回收性或收益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实际情况以最终交易项目正式挂牌时信息公告披露内容为准。 3、意向受让方也可在询价期间与转让方咨询询价项目详细情况,并进行转让底价初步磋商。 4、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询价公告期间提交《询价受让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进行报价。 5、本次询价项目由转让方确定标的挂牌转让底价进行项目正式挂牌幷确定最终受让方。本次询价标的具体转让价格及其他相关交易条件以交易项目正式挂牌时信息公告为准。 6、项目询价期间,如转让方已作出有效决议发布正式交易公告,询价公告同步终结,如意向方报出租赁或受让意向价格时,转让方没有书面响应意向方的报价,则项目按原询价公告执行。 7、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风险,自愿承担本次交易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自愿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8、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9、意向受让方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其已对转让标的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信息公告之全部内容,承担受让标的可能发生的的一切风险;不得再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受让相关义务,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利益受损方将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或按实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10、在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11、本次询价接受受让及承租报价,租赁时需遵守:(1)、最终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合法经营相关手续,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合法经营相关手续为由解除合同。如承租方涉及无证违法经营,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重新挂牌招租。(2)、对承租房产的使用(经营)要求:本次出租标的承租人承租后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用途合理使用该房产。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产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承租房产的维修改善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进行部分修缮、装饰及不改变房产结构的改造,承租方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项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4)、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产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转租、转包、转借、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标的的行为。(5)、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之前产生的水、电、采暖、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房产交付日后每年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由出租方承担,其他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采暖、物业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6)、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须确保使用房产的安全。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如果发生消防部门要求出租房产进行消防整改的情况,由承租方负责全部整改费用。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2-13 09:00:00 至 2023-12-31 17: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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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薛冉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 |
咨询地址 | 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3层 | |
技术支持 | ||
其他 | 特别提示: 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表股交中心的观点和立场。股交中心未作出任 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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