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太子河区王家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蓝狐冷鲜饲料加工厂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太子河区王家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蓝狐冷鲜饲料加工厂项目1包(载货汽车)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太子河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采购部领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7日9 点00 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TZC2022-GKZB-01(1)
项目名称: (略) 太子河区王家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蓝狐冷鲜饲料加工厂项目1包(载货汽车)
采购方式: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见附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 20 天内供货完毕,并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促进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2月14日 08时00分至2023年2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3月7日9 点 00 分
地点: (略) 太子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略) 太子河区铁西路 政府政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太子河区王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太子河区王家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石山磊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太子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太子河区铁西路 政府政务中心二楼236
联系方式:李 勇 电 话:0419-*
邮箱地址:*@*Q.com
开 户 行:辽宁灯塔农村 (略) 王家支行
账户名称: (略) 太子河区王家镇人民政府
账 号:4790 1201 0108 3564 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 勇
电 话: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