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集资房改造项目项目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市政府集资房改造项目项目通知

  招标编号:中恒莆招字[2022]021号

  一、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修改

  1、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原“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招标文件的附表1《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中项目经理的评标标准修改为“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且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4、招标文件中第12.2条款工程发包价修改为:

  “12.2工程发包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发包价=工程审核后预算价×(1-下浮率),暂约为*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0%。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暂定为*元,具体的发包价以审核后的预算价下浮10%作为最终的发包价,各投标人投标时投标报价均暂按*元填写。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中第11.1条款 修改为:“11.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在2023年02月21日17:00前直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6、招标文件中第11.4条款 修改为:“11.4招标人将在2023年02月22日17:30前, (略) 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02月28日09时00分。

  注:本项目通知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福建中恒工程 (略)

  2023年02月14日

  招标编号:中恒莆招字[2022]021号

  一、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修改

  1、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原“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招标文件的附表1《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中项目经理的评标标准修改为“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且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4、招标文件中第12.2条款工程发包价修改为:

  “12.2工程发包价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发包价=工程审核后预算价×(1-下浮率),暂约为*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0%。

  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暂定为*元,具体的发包价以审核后的预算价下浮10%作为最终的发包价,各投标人投标时投标报价均暂按*元填写。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中第11.1条款 修改为:“11.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在2023年02月21日17:00前直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6、招标文件中第11.4条款 修改为:“11.4招标人将在2023年02月22日17:30前, (略) 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02月28日09时00分。

  注:本项目通知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福建中恒工程 (略)

  2023年02月14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