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金融数据终端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金融数据终端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境内金融数据终端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境内金融数据终端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由中证机构间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采购项目编号:0747-2261SCCZC172/01。
1.2项目名称:境内金融数据终端采购项目(第二次)。
1.3采购范围:根据目前监测监控、市场 (略) 外部数据资源的使用情况,拟采购境内金融数据终端一年的使用授权,本次拟采购7个账号。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1.4项目性质:服务。
1.5交付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天内。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有能力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及开标前3个月内供应商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户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相关基本户证明材料);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4)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5)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8)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9) 供应商必须从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1日,8:3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
(1)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网络购标技术支持电话:010-*。
(3)文件售价:人民币*佰元整(5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2被取消参与采购人采购项目资格且仍在取消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2月28日9:30,递交地点: (略) 丰台区丽 (略) 平安幸福中心B座2306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为磋商时间,递交地点即为磋商地点,届时请供应商委派1名代表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证机构间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丽 (略) 聚杰金融大厦14层
联系人:赵经理
电子邮箱:*@*ttp://**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
业务联系人:李德金、李雯、洛向刚、王毕申
电话:010-*
电子邮件:*@*inochem.com
采购人:中证机构间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3年2月14日
境内金融数据终端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境内金融数据终端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由中证机构间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采购项目编号:0747-2261SCCZC172/01。
1.2项目名称:境内金融数据终端采购项目(第二次)。
1.3采购范围:根据目前监测监控、市场 (略) 外部数据资源的使用情况,拟采购境内金融数据终端一年的使用授权,本次拟采购7个账号。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1.4项目性质:服务。
1.5交付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天内。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有能力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及开标前3个月内供应商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户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相关基本户证明材料);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4)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5) 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8)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9) 供应商必须从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1日,8:3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
(1)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网络购标技术支持电话:010-*。
(3)文件售价:人民币*佰元整(5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2被取消参与采购人采购项目资格且仍在取消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2月28日9:30,递交地点: (略) 丰台区丽 (略) 平安幸福中心B座2306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为磋商时间,递交地点即为磋商地点,届时请供应商委派1名代表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证机构间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丽 (略) 聚杰金融大厦14层
联系人:赵经理
电子邮箱:*@*ttp://**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
业务联系人:李德金、李雯、洛向刚、王毕申
电话:010-*
电子邮件:*@*inochem.com
采购人:中证机构间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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