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庄集乡日光温室改造项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庄集乡日光温室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估算投资1349.04万元,建设资金来自2023-
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庄集乡沙草墩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土夯墙简易钢结构拱架日光温室23座,总建筑面积51210,其中:60m18m日光温室3座,65m18m日光温室3座,75m18m日光温室1座,100m18m日光温室1座,115m18m日光温室1座,125m18m日光温室5座,130m18m日光温室3座,170m18m日光温室1
座,195m18m日光温室1座,200m18m日光温室4座每栋日光温室配套24m成品水箱循环泵水肥一体机卷帘机等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43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153.38万元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5日至2023年02月22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预定,预定时间与投标报名时间一致,过期不候。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
纳电子保函保单,或递交纸质保函(保单。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
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它:1本次招投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发布的为准。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缴纳形式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0日09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红寺堡区文化街3号
邮 编:*
联系人:马伏国
电 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 (略)
地 址: (略) 利民西街136号
邮 编:*
联系人:尚海娜
电 话:0953-*
2023年02月15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庄集乡日光温室改造项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庄集乡日光温室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估算投资1349.04万元,建设资金来自2023-
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庄集乡沙草墩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土夯墙简易钢结构拱架日光温室23座,总建筑面积51210,其中:60m18m日光温室3座,65m18m日光温室3座,75m18m日光温室1座,100m18m日光温室1座,115m18m日光温室1座,125m18m日光温室5座,130m18m日光温室3座,170m18m日光温室1
座,195m18m日光温室1座,200m18m日光温室4座每栋日光温室配套24m成品水箱循环泵水肥一体机卷帘机等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43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153.38万元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5日至2023年02月22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预定,预定时间与投标报名时间一致,过期不候。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
纳电子保函保单,或递交纸质保函(保单。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
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它:1本次招投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发布的为准。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缴纳形式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0日09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红寺堡区文化街3号
邮 编:*
联系人:马伏国
电 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 (略)
地 址: (略) 利民西街136号
邮 编:*
联系人:尚海娜
电 话:0953-*
2023年02月15日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庄集乡日光温室改造项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庄集乡日光温室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估算投资1349.04万元,建设资金来自2023-
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庄集乡沙草墩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土夯墙简易钢结构拱架日光温室23座,总建筑面积51210,其中:60m18m日光温室3座,65m18m日光温室3座,75m18m日光温室1座,100m18m日光温室1座,115m18m日光温室1座,125m18m日光温室5座,130m18m日光温室3座,170m18m日光温室1
座,195m18m日光温室1座,200m18m日光温室4座每栋日光温室配套24m成品水箱循环泵水肥一体机卷帘机等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43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153.38万元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5日至2023年02月22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预定,预定时间与投标报名时间一致,过期不候。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
纳电子保函保单,或递交纸质保函(保单。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
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它:1本次招投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发布的为准。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缴纳形式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0日09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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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略) 红寺堡区文化街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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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伏国
电 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 (略)
地 址: (略) 利民西街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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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尚海娜
电 话:0953-*
2023年02月15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庄集乡日光温室改造项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庄集乡日光温室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估算投资1349.04万元,建设资金来自2023-
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庄集乡沙草墩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土夯墙简易钢结构拱架日光温室23座,总建筑面积51210,其中:60m18m日光温室3座,65m18m日光温室3座,75m18m日光温室1座,100m18m日光温室1座,115m18m日光温室1座,125m18m日光温室5座,130m18m日光温室3座,170m18m日光温室1
座,195m18m日光温室1座,200m18m日光温室4座每栋日光温室配套24m成品水箱循环泵水肥一体机卷帘机等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43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153.38万元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5日至2023年02月22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领取方式: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预定,预定时间与投标报名时间一致,过期不候。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2保函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缴
纳电子保函保单,或递交纸质保函(保单。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
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它:1本次招投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发布的为准。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缴纳形式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0日09时0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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