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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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略) 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关 (略)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市人民政府对2 (略) 各类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了《克拉玛依市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1年,全市企业国有资产总额521.77亿元,净资产总额261.54亿元。因公益性资产转资及审计资产账面调整减少资产总额43.85亿元,减少净资产37.42亿元。剔除以上因素,资产总额较上年增加58.65亿元,增幅12.66%,净资产较上年增加20.41亿元,增幅8.46%。

(二)国资监管精准发力,资本创效能力大幅提升

在“放活”的同时体现“管好”,根据“两利两率”指标科学核定工资总额上限, (略) 属国企工资总额备案制。开发国资监管信息报送平台,实现企业财务数据实时提取,改变业绩指标由企业报送国资委复核的被动局面。按照“一企一策”核定业绩考核指标,每季排名跟进指标完成情况。 (略) 属国企超额利润分成机制,引导企业通过增收节支专项管控挖掘发展潜力。截止2021年末,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49.41亿元,同比增长27.78%;实现利润总额10.94亿元,同比增长165.53%;实现净利润9.41亿元,同比增长188.65%。全市国有企业盈收及创效能力大幅提升,上缴税费6.67亿元,同比增长23.06%。

(三)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情况

(略) 属监管企业实际完成投资18.34亿元,同比下降17%,其中:固定资产类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3.62亿元,同比增长1.5%;股权类实际完成投资4.72亿元,同比下降45.7%。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9家一级企业行业分布为:投资与资产管理5家,占比17.24%;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2家,占比6.9%;农林牧渔企业3家,占比10.34%;房地产和建筑企业1家,占比3.4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家,占比6.9%;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家,占比3.45%。

在国有资产监管和风险控制方面,一是加大企业投资方面监管力度。根据企业项目投资方向、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和投资能力等方面,对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备案审核,定期对监管企业2021年投资项目的工作动态和推进情况汇总分析,督促企业按照计划进度实施,确保项目完成。二是加大投资经营风险防控力度,强化监管企业金融及债务风险管控,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 (略)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初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268.48亿元,年末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249.88亿元。

(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情况

(略) 委、市政府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制定《 (略)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方案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为基础,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通过改革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 (略) 场竞争主体。

(五)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监管严控经营风险。制定《 (略) 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采取自检自查与调研督查相结合形式,开展违规经营投资事项清查,发现并化解风险隐患22项。建立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分行业设置监管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指标基准,对超出基准线的企业加大投融资监管力度,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

2.强化绩效考核提升企业创效能力。根据《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增收节支”专项管控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引导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项管控节点及目标值,有效调动企业积极性,将创新创效工作落实落细。7家企业26个管控项目符合验收标准,实现创效0.31亿元,其中增收0.16亿元,节支0.15亿元,核定超额利润分成0.09亿元。

(六)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总额3.26亿元( (略) 0.1亿元),同比增长31.4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1.06亿元,其中资本性支出0.06亿元,费用性支出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25%的比例征收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纳入预算管理,同时按30%以上比例划转公共财政预算。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21年,我市金融企业发展稳中有进,较好完成了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目标,严格落实国有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社会责任,在稳金融、防风险、促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引导支撑作用。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1年,我市共有22家国有资本投资的参、控股金融(类金融)企业,其中国有独资、全资5家,国有控股13家,国有参股4家,国有出资总额为118.49亿元,我市地方国有出资额为36.28亿元,占国有出资总额的30.44%。22家金融(类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593.54亿元,同比增长1.8%、负债3215.28亿元,同比增长1.33%,所有者权益378.26亿元,同比增长5.93%,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率105.93%。

从资本布局及投向看,我市国有资产投资的控股金融(类金融)企业中,银行机构1家(央企控股)、 (略) 3家、融资租赁1家、 (略) 2家、金融投资运营平台1家、产业投资基金10家,参股金融(类金融)企业中,银行、 (略) 、产业投资基金、商品交易平台各1家。从股权关系来看,除昆仑银行外,全市国有独资、全资、控股金融(类金融) (略) (略) 。从净利润排名来看, (略) 前三的金融(类金融)企业分别为: (略) (国有控股)25.4亿元,克拉玛依 (略) (国有全资)0.26亿元, (略) 聚合 (略) (国有参股)0.13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一是摸清国有金融家底,夯实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金〔2019〕93号)及《关于开展自治区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新财金〔2020〕59号)等文件的规定,组织开展金融企业财务快报、财务决算、绩效评价报告等编制管理工作, (略) 占有国有金融资本的22家金融企业核发产权登记证(表),纳入产权登记管理统计范围。

二是结合股权关系现状,实行国资部门委托管理。按照目前的股权结构,我市各级国有金融资 (略) (略) 进行管理。财政部门针对现状并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 (略) 委、市政府《关于印发〈 (略) 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委托国资部门建立金融(类金融)企业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体系等方面的制度机制, (略) 通过下达经营指标任务、高管任命、选聘职业经理人、决策企业重大事项等开展对国有金融(类金融)企业的管理。

(三)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

一是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略) 经济稳中向好。其中,昆仑银行 (略) 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经济转型和绿色发展。2021年末,昆仑银行贷款余额1058.67亿元,较年初增加111.6亿元、增长11.78%,绿色信贷余额162.63亿元,增长29.25亿元,增长21.9%;村镇银行以服务普惠小微、强化薄弱领域金融服务为目标, (略) 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2021年,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额6.2亿元,同比增加3.49亿元,增长128.79%,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是深化“政银担”合作,创新风险补偿机制。市财政局联合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充分发挥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资金效益,建立“信用+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略) 金融企业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及“三农”的支持力度,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2021年末,我市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5.69亿元,同比增长12.16%;普惠性农户生产经营性贷款余额2.05亿元,同比增长22.20%;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余额7.44亿元,同比增长111.5%;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11.52亿元,同比增长31.78%。

三是发挥国有类金融机构的兜底作用, (略) 场主体。为深 (略) 委、市政府助企纾困政策目标,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慢等问题,全市担保、小贷、融资租赁等各类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国企担当,降低融资门槛,主动靠前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贷审效率、扩大授信规模,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助力企业生产经营。2021年末, (略) 为114户小微企业、224户个体工商户共计发放338笔、5.18亿元贷款; (略) 发放保理业务资金5.91亿元; (略) 为34户个体工商户及中小微企业融资2.74亿元。

(四)金融企业风险防范情况

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能,主动扛起主体职责。 (略) 担保、小贷、融资租赁等类金融机构开展日常业务监督检查管理。督促金融企业严格遵守财务会计规则和金融监管政策,及时报告金融企业财务综合管理信息,主动接受监管,对金融企业各类应报批或备案管理事项,严格执行合规性检查制度,加强非法集资风险源头控制,提升金融监管防范风险能力。

(五)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效益情况

截至2021年底,我市金融企业营业收入61.91亿元,同比增长1.94%,净利润 26.15亿元,同比下降11.77%,缴纳税金9.61亿元,同比下降7.06%。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21年,市人民政府全面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压实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大资产管理人员责任意识,较好地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93.20亿元,同比增长20.37%;负债总额14.06亿元,同比下降6.08%;净资产总额279.14亿元,同比增长22.11%;资产负债率4.80%,同比下降21.96%。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1.注重四个规范,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水平。一是规范资产配置管理。落实资产配置预算前置审批,从预算上限标准、实物数量标准、最低使用年限等三个方面严格审核通用资产配置,严把资产“入口”关,有效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二是规范资产使用管理。扎实开展资产清查、产权登记等基础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全面资产清查核实,摸清单位资产规模、资产结构和使用情况,为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三是规范资产处置管理。对单位申请报废处置的资产逐一清点、技术鉴定、严格审批,强化对资产处置关键环节的管控,确保资产处置规范化、程序化,严把“出口”关。四是规范资产收入管理。明确国有资产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国库,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2.做好统筹调配,切实发挥行政事业性资产对疫情防控的保障作用。急疫情防控之所急,想一线单位之所想,充分发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在保障医用物资、救援设备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的作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遵循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对疫情工作所需资产购置开辟绿色通道,高效快速配置所需物资;规范疫中、疫后资产使用处置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损失和浪费。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3.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一是跨部门资产调剂共享,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是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促进低效运转、长期闲置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跟踪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动态掌握闲置办公用房情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开展资产清查,摸清公路资产底数。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 (略) 国、省、县道路资产实物明细和价值明细。全市公路资产入账总里程370.69公里,总金额3.28亿元。按公路技术等级分,其中:二级公路16公里0.12亿元,三级公路163.47公里1.68亿元,四级公路191.22公里1.48亿元。通过开展公路资产清查入账核算工作,真实反映出国有资产“家底”,夯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加强清查结果数据运用,将清查数据作为公路运营维护预算资金安排、新建项目决策重要依据。

5.压实工作责任,重点推进已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及时转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提质增效。制定《 (略) 开展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流程、进度时限及责任人员,认真执行有关制度规定,按要求摸清底数,分类处理,下大力气解决问题,保障在建工程“应转尽转”。全市已投入使用转固在建工程35.03亿元,其中:已全部完工交付使用的9.68亿元、部分完工部分交付使用的5.09亿元、未完工在建的20.26亿元。

6.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责任。一是聚焦巡视巡察、同级审、审计专项调查反映的资产管理问题,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促进资源的节约利用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

1.土地资源。全市土地总面积68.42万公顷(不含兵团)。其中农用地28.72万公顷、建设用地5.77万公顷、未利用地33.93万公顷;农用地中耕地面积3.08万公顷。按照土地所有权进行划分,国有土地68.03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9.43%;集体土地0.3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7%。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一级地类统计,国有土地中:耕地3.08万公顷、湿地1.83万公顷、种植园用地0.03万公顷、林地20.21万公顷、草地23.72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92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91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7万公顷、其他土地12.35万公顷。

2.矿产资源。截至2 (略) 共有矿山企业26家,其中自然资源厅发证3家,市发证23家;有砖瓦用粘土厂5家、建筑用砂厂14家、湖盐厂1家、天然沥青厂1家、油砂厂1家、建筑用凝灰岩厂3家、陶瓷土厂1家。

除了石油、天然气外,开采的矿产主要是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建筑用凝灰岩,其次为油砂、天然沥青及湖盐。建筑用砂开采总量为109.82万方、砖瓦用粘土开采总量为8.44万方、建筑用凝灰岩开采总量为20.88万方、油砂开采总量为11.66万方,未对天然沥青及湖盐进行开采。

3.森林资源。根据国土三调显示:林地总面积20.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53%。其中乔木林地0.73万公顷,占3.62%;灌木林地18.94万公顷,占93.75%;其他林地0.53万公顷,占2.63%。

根据森林资源管理2019年一张图更新成果显示: (略) 林地总面积15万公顷, (略) 土地面积的21.92%。其中有林地0.92万公顷,占6.13%;疏林地0.17万公顷,占1.13%;荒漠灌木林地10.72万公顷,占71.47%。截止2021年年末,森林覆盖率为16.38%。以梭梭、红柳为主的灌木林地面积为10.73万公顷,占71.48%,荒漠灌 (略) 森林资源的主体,其主要分布在白杨河、克拉苏河沿线 (略) 东南部区域。

4.草地资源。根据国土三调显示:草地总面积23.7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67%。其中天然牧草地3.11万公顷,占13.11%;人工牧草地0.15万公顷,占0.63%;其他草地20.46万公顷,占86.26%。

根据2006 (略) 草原资源调查报告显示:我市共有草原面积54.33万公顷,其中:辖区内草原面积40.8万公顷,跨区草原面积13.53万公顷,辖区内草原 (略) 土地总面积的59.63%。 (略) 地处温带大*性干旱荒漠气候区,气候极端干旱,降水少,草原普遍产量低、质量差,利用价值不大,且容易退化。

5.湿地资源。湿地总面积1.83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8%。

6.水资源。2 (略) 水资源总量47350万立方米(不含再生水),比上年增加12%;地表水资源量36762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0588万立方米。全市人均水资源量1065立方米。2 (略) 用水量42740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18901万立方米;工业用水7889万立方米;生活用水4193万立方米(含居民生活、行政事业、商业服务业等);绿化用水7841万立方米;生态用水3916万立方米(其中再生水用于生态1872万立方米)。

7.自然保护地。全市有自然保护地3处,面积共计3.84万公顷, (略) 土地总面积的5.62%。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情况

我市深入推进国有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国有森林资源、国有草原资源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略) 生态文明建设。

1.推进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一是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项目前期严把审查关,严格核定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强化计划管理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量。有效保障了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碳和水冷数据中心、独库自驾车营地等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二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按照国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有关要求,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划定工作,严格补充耕地监管,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做好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占一补一工作。持续推进行政区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和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专项评价, (略) 地价动态监测。挖潜存量用地,主动试点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及年度储备计划编制,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完成西部钻探11宗低效用地收储协议的签订。三是扎实推进生态修复工程。统筹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并稳步推进废弃矿山重点修复工程;白碱滩区三平戈壁土采挖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获得上级资金支持,并顺利完工;完成交通、能源等4个重大项目土地复垦项阶段性验收,有效促进了区域地形地貌和景观协调。

2.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时下达2021年度分行业、分水源用水计划,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用水计划双控制度,2 (略) 用水总量42740万立方米。统筹西干渠运行调度,保障沿线三个灌区的农牧业用水 (略) 用水需求,维护西干渠各用水户的合法权益。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取得阶段成效,白碱滩区和乌尔禾区通过国家验收。

3.全面加强国有林业资源的管护。以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为目标,组织实施了国土绿化、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退化 草原修复治理等林草工程项目。2021年度,完成城区外围造林4000亩、森林抚育5000亩;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1298.62万元。

4.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力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作为自治区规划 (略) , (略) 规划采用“1+5” (略) 、区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同步编制。科学开展“双评价”工作,初步确定了“两区三屏四廊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一区、一乡、一镇、三牧场”的农业空间发展格局及“双核双带多通道”的城镇空间格局;完成了“三条控制线”初步划定,以及初步建立国土空间“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理顺公益类企业运营机制体制,有效防范局部重大风险。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动, (略) 水务、燃气公司的顺价工作, (略) 公交运行科学合理的补贴机制, (略) 分步实现城南供热业务整合。通过备案管理引导公益类企业完善薪酬体系及分配制度,运营及资金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财政部门与国资部门的相互沟通,完善委托管理机制,细化职责分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体系,按照国家对国有金融资本的统一要求,提高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效率和落实国家政策的能力。条件成熟后,逐步实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与实体资本管理的相隔离,避免风险相互传递,打造地方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并纳入国有一级企业直接进行监管,充分发挥国有金融资本经济助推器和稳定器的重要作用。

(三)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组织开展宣传培训,促进资产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明确各部门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构建高效的管理模式,提升资产管理家底意识、管理意识、绩效意识。全面梳理存量资产使用情况,研究制定资产盘活方案,运用不同方式对闲置低效资产加以盘活利用,提升资产运营收益。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公物仓”管理机制,将低效、闲置资产、临时机构配置资产等,纳入公物仓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真正做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

(四)发挥规划引领,不断增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意识。一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以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个刚性指标审定结果,加快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强规划引领,依法进行土地管理,严格落实土地使用标准审核,实行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不断加强土地节约集约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水平。三是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下大力气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严格做好新增建设用地审查工作。


(略) 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关 (略)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市人民政府对2 (略) 各类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了《克拉玛依市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1年,全市企业国有资产总额521.77亿元,净资产总额261.54亿元。因公益性资产转资及审计资产账面调整减少资产总额43.85亿元,减少净资产37.42亿元。剔除以上因素,资产总额较上年增加58.65亿元,增幅12.66%,净资产较上年增加20.41亿元,增幅8.46%。

(二)国资监管精准发力,资本创效能力大幅提升

在“放活”的同时体现“管好”,根据“两利两率”指标科学核定工资总额上限, (略) 属国企工资总额备案制。开发国资监管信息报送平台,实现企业财务数据实时提取,改变业绩指标由企业报送国资委复核的被动局面。按照“一企一策”核定业绩考核指标,每季排名跟进指标完成情况。 (略) 属国企超额利润分成机制,引导企业通过增收节支专项管控挖掘发展潜力。截止2021年末,全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49.41亿元,同比增长27.78%;实现利润总额10.94亿元,同比增长165.53%;实现净利润9.41亿元,同比增长188.65%。全市国有企业盈收及创效能力大幅提升,上缴税费6.67亿元,同比增长23.06%。

(三)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控制情况

(略) 属监管企业实际完成投资18.34亿元,同比下降17%,其中:固定资产类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3.62亿元,同比增长1.5%;股权类实际完成投资4.72亿元,同比下降45.7%。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9家一级企业行业分布为:投资与资产管理5家,占比17.24%;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2家,占比6.9%;农林牧渔企业3家,占比10.34%;房地产和建筑企业1家,占比3.4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家,占比6.9%;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家,占比3.45%。

在国有资产监管和风险控制方面,一是加大企业投资方面监管力度。根据企业项目投资方向、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和投资能力等方面,对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备案审核,定期对监管企业2021年投资项目的工作动态和推进情况汇总分析,督促企业按照计划进度实施,确保项目完成。二是加大投资经营风险防控力度,强化监管企业金融及债务风险管控,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 (略)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初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268.48亿元,年末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249.88亿元。

(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情况

(略) 委、市政府深化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制定《 (略)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方案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为基础,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通过改革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 (略) 场竞争主体。

(五)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监管严控经营风险。制定《 (略) 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采取自检自查与调研督查相结合形式,开展违规经营投资事项清查,发现并化解风险隐患22项。建立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分行业设置监管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指标基准,对超出基准线的企业加大投融资监管力度,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

2.强化绩效考核提升企业创效能力。根据《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增收节支”专项管控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引导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项管控节点及目标值,有效调动企业积极性,将创新创效工作落实落细。7家企业26个管控项目符合验收标准,实现创效0.31亿元,其中增收0.16亿元,节支0.15亿元,核定超额利润分成0.09亿元。

(六)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总额3.26亿元( (略) 0.1亿元),同比增长31.4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1.06亿元,其中资本性支出0.06亿元,费用性支出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25%的比例征收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纳入预算管理,同时按30%以上比例划转公共财政预算。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21年,我市金融企业发展稳中有进,较好完成了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目标,严格落实国有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社会责任,在稳金融、防风险、促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引导支撑作用。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1年,我市共有22家国有资本投资的参、控股金融(类金融)企业,其中国有独资、全资5家,国有控股13家,国有参股4家,国有出资总额为118.49亿元,我市地方国有出资额为36.28亿元,占国有出资总额的30.44%。22家金融(类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593.54亿元,同比增长1.8%、负债3215.28亿元,同比增长1.33%,所有者权益378.26亿元,同比增长5.93%,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率105.93%。

从资本布局及投向看,我市国有资产投资的控股金融(类金融)企业中,银行机构1家(央企控股)、 (略) 3家、融资租赁1家、 (略) 2家、金融投资运营平台1家、产业投资基金10家,参股金融(类金融)企业中,银行、 (略) 、产业投资基金、商品交易平台各1家。从股权关系来看,除昆仑银行外,全市国有独资、全资、控股金融(类金融) (略) (略) 。从净利润排名来看, (略) 前三的金融(类金融)企业分别为: (略) (国有控股)25.4亿元,克拉玛依 (略) (国有全资)0.26亿元, (略) 聚合 (略) (国有参股)0.13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一是摸清国有金融家底,夯实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金〔2019〕93号)及《关于开展自治区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新财金〔2020〕59号)等文件的规定,组织开展金融企业财务快报、财务决算、绩效评价报告等编制管理工作, (略) 占有国有金融资本的22家金融企业核发产权登记证(表),纳入产权登记管理统计范围。

二是结合股权关系现状,实行国资部门委托管理。按照目前的股权结构,我市各级国有金融资 (略) (略) 进行管理。财政部门针对现状并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 (略) 委、市政府《关于印发〈 (略) 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委托国资部门建立金融(类金融)企业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体系等方面的制度机制, (略) 通过下达经营指标任务、高管任命、选聘职业经理人、决策企业重大事项等开展对国有金融(类金融)企业的管理。

(三)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

一是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略) 经济稳中向好。其中,昆仑银行 (略) 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经济转型和绿色发展。2021年末,昆仑银行贷款余额1058.67亿元,较年初增加111.6亿元、增长11.78%,绿色信贷余额162.63亿元,增长29.25亿元,增长21.9%;村镇银行以服务普惠小微、强化薄弱领域金融服务为目标, (略) 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2021年,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额6.2亿元,同比增加3.49亿元,增长128.79%,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是深化“政银担”合作,创新风险补偿机制。市财政局联合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充分发挥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资金效益,建立“信用+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略) 金融企业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及“三农”的支持力度,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2021年末,我市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5.69亿元,同比增长12.16%;普惠性农户生产经营性贷款余额2.05亿元,同比增长22.20%;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余额7.44亿元,同比增长111.5%;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11.52亿元,同比增长31.78%。

三是发挥国有类金融机构的兜底作用, (略) 场主体。为深 (略) 委、市政府助企纾困政策目标,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慢等问题,全市担保、小贷、融资租赁等各类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国企担当,降低融资门槛,主动靠前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贷审效率、扩大授信规模,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助力企业生产经营。2021年末, (略) 为114户小微企业、224户个体工商户共计发放338笔、5.18亿元贷款; (略) 发放保理业务资金5.91亿元; (略) 为34户个体工商户及中小微企业融资2.74亿元。

(四)金融企业风险防范情况

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能,主动扛起主体职责。 (略) 担保、小贷、融资租赁等类金融机构开展日常业务监督检查管理。督促金融企业严格遵守财务会计规则和金融监管政策,及时报告金融企业财务综合管理信息,主动接受监管,对金融企业各类应报批或备案管理事项,严格执行合规性检查制度,加强非法集资风险源头控制,提升金融监管防范风险能力。

(五)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效益情况

截至2021年底,我市金融企业营业收入61.91亿元,同比增长1.94%,净利润 26.15亿元,同比下降11.77%,缴纳税金9.61亿元,同比下降7.06%。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2021年,市人民政府全面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压实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大资产管理人员责任意识,较好地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93.20亿元,同比增长20.37%;负债总额14.06亿元,同比下降6.08%;净资产总额279.14亿元,同比增长22.11%;资产负债率4.80%,同比下降21.96%。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1.注重四个规范,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水平。一是规范资产配置管理。落实资产配置预算前置审批,从预算上限标准、实物数量标准、最低使用年限等三个方面严格审核通用资产配置,严把资产“入口”关,有效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二是规范资产使用管理。扎实开展资产清查、产权登记等基础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全面资产清查核实,摸清单位资产规模、资产结构和使用情况,为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三是规范资产处置管理。对单位申请报废处置的资产逐一清点、技术鉴定、严格审批,强化对资产处置关键环节的管控,确保资产处置规范化、程序化,严把“出口”关。四是规范资产收入管理。明确国有资产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国库,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2.做好统筹调配,切实发挥行政事业性资产对疫情防控的保障作用。急疫情防控之所急,想一线单位之所想,充分发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在保障医用物资、救援设备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的作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遵循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对疫情工作所需资产购置开辟绿色通道,高效快速配置所需物资;规范疫中、疫后资产使用处置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损失和浪费。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3.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能。一是跨部门资产调剂共享,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是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促进低效运转、长期闲置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跟踪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动态掌握闲置办公用房情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开展资产清查,摸清公路资产底数。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 (略) 国、省、县道路资产实物明细和价值明细。全市公路资产入账总里程370.69公里,总金额3.28亿元。按公路技术等级分,其中:二级公路16公里0.12亿元,三级公路163.47公里1.68亿元,四级公路191.22公里1.48亿元。通过开展公路资产清查入账核算工作,真实反映出国有资产“家底”,夯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加强清查结果数据运用,将清查数据作为公路运营维护预算资金安排、新建项目决策重要依据。

5.压实工作责任,重点推进已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及时转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提质增效。制定《 (略) 开展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流程、进度时限及责任人员,认真执行有关制度规定,按要求摸清底数,分类处理,下大力气解决问题,保障在建工程“应转尽转”。全市已投入使用转固在建工程35.03亿元,其中:已全部完工交付使用的9.68亿元、部分完工部分交付使用的5.09亿元、未完工在建的20.26亿元。

6.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责任。一是聚焦巡视巡察、同级审、审计专项调查反映的资产管理问题,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促进资源的节约利用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

1.土地资源。全市土地总面积68.42万公顷(不含兵团)。其中农用地28.72万公顷、建设用地5.77万公顷、未利用地33.93万公顷;农用地中耕地面积3.08万公顷。按照土地所有权进行划分,国有土地68.03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9.43%;集体土地0.3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7%。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一级地类统计,国有土地中:耕地3.08万公顷、湿地1.83万公顷、种植园用地0.03万公顷、林地20.21万公顷、草地23.72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92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91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7万公顷、其他土地12.35万公顷。

2.矿产资源。截至2 (略) 共有矿山企业26家,其中自然资源厅发证3家,市发证23家;有砖瓦用粘土厂5家、建筑用砂厂14家、湖盐厂1家、天然沥青厂1家、油砂厂1家、建筑用凝灰岩厂3家、陶瓷土厂1家。

除了石油、天然气外,开采的矿产主要是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建筑用凝灰岩,其次为油砂、天然沥青及湖盐。建筑用砂开采总量为109.82万方、砖瓦用粘土开采总量为8.44万方、建筑用凝灰岩开采总量为20.88万方、油砂开采总量为11.66万方,未对天然沥青及湖盐进行开采。

3.森林资源。根据国土三调显示:林地总面积20.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53%。其中乔木林地0.73万公顷,占3.62%;灌木林地18.94万公顷,占93.75%;其他林地0.53万公顷,占2.63%。

根据森林资源管理2019年一张图更新成果显示: (略) 林地总面积15万公顷, (略) 土地面积的21.92%。其中有林地0.92万公顷,占6.13%;疏林地0.17万公顷,占1.13%;荒漠灌木林地10.72万公顷,占71.47%。截止2021年年末,森林覆盖率为16.38%。以梭梭、红柳为主的灌木林地面积为10.73万公顷,占71.48%,荒漠灌 (略) 森林资源的主体,其主要分布在白杨河、克拉苏河沿线 (略) 东南部区域。

4.草地资源。根据国土三调显示:草地总面积23.7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67%。其中天然牧草地3.11万公顷,占13.11%;人工牧草地0.15万公顷,占0.63%;其他草地20.46万公顷,占86.26%。

根据2006 (略) 草原资源调查报告显示:我市共有草原面积54.33万公顷,其中:辖区内草原面积40.8万公顷,跨区草原面积13.53万公顷,辖区内草原 (略) 土地总面积的59.63%。 (略) 地处温带大*性干旱荒漠气候区,气候极端干旱,降水少,草原普遍产量低、质量差,利用价值不大,且容易退化。

5.湿地资源。湿地总面积1.83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8%。

6.水资源。2 (略) 水资源总量47350万立方米(不含再生水),比上年增加12%;地表水资源量36762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0588万立方米。全市人均水资源量1065立方米。2 (略) 用水量42740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18901万立方米;工业用水7889万立方米;生活用水4193万立方米(含居民生活、行政事业、商业服务业等);绿化用水7841万立方米;生态用水3916万立方米(其中再生水用于生态1872万立方米)。

7.自然保护地。全市有自然保护地3处,面积共计3.84万公顷, (略) 土地总面积的5.62%。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情况

我市深入推进国有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国有森林资源、国有草原资源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略) 生态文明建设。

1.推进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一是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项目前期严把审查关,严格核定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强化计划管理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量。有效保障了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碳和水冷数据中心、独库自驾车营地等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二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按照国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有关要求,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划定工作,严格补充耕地监管,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做好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占一补一工作。持续推进行政区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和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专项评价, (略) 地价动态监测。挖潜存量用地,主动试点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及年度储备计划编制,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完成西部钻探11宗低效用地收储协议的签订。三是扎实推进生态修复工程。统筹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并稳步推进废弃矿山重点修复工程;白碱滩区三平戈壁土采挖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获得上级资金支持,并顺利完工;完成交通、能源等4个重大项目土地复垦项阶段性验收,有效促进了区域地形地貌和景观协调。

2.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时下达2021年度分行业、分水源用水计划,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用水计划双控制度,2 (略) 用水总量42740万立方米。统筹西干渠运行调度,保障沿线三个灌区的农牧业用水 (略) 用水需求,维护西干渠各用水户的合法权益。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取得阶段成效,白碱滩区和乌尔禾区通过国家验收。

3.全面加强国有林业资源的管护。以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为目标,组织实施了国土绿化、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退化 草原修复治理等林草工程项目。2021年度,完成城区外围造林4000亩、森林抚育5000亩;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1298.62万元。

4.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力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作为自治区规划 (略) , (略) 规划采用“1+5” (略) 、区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同步编制。科学开展“双评价”工作,初步确定了“两区三屏四廊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一区、一乡、一镇、三牧场”的农业空间发展格局及“双核双带多通道”的城镇空间格局;完成了“三条控制线”初步划定,以及初步建立国土空间“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理顺公益类企业运营机制体制,有效防范局部重大风险。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动, (略) 水务、燃气公司的顺价工作, (略) 公交运行科学合理的补贴机制, (略) 分步实现城南供热业务整合。通过备案管理引导公益类企业完善薪酬体系及分配制度,运营及资金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财政部门与国资部门的相互沟通,完善委托管理机制,细化职责分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体系,按照国家对国有金融资本的统一要求,提高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效率和落实国家政策的能力。条件成熟后,逐步实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与实体资本管理的相隔离,避免风险相互传递,打造地方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并纳入国有一级企业直接进行监管,充分发挥国有金融资本经济助推器和稳定器的重要作用。

(三)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推进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组织开展宣传培训,促进资产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明确各部门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构建高效的管理模式,提升资产管理家底意识、管理意识、绩效意识。全面梳理存量资产使用情况,研究制定资产盘活方案,运用不同方式对闲置低效资产加以盘活利用,提升资产运营收益。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公物仓”管理机制,将低效、闲置资产、临时机构配置资产等,纳入公物仓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真正做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

(四)发挥规划引领,不断增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意识。一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以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个刚性指标审定结果,加快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强规划引领,依法进行土地管理,严格落实土地使用标准审核,实行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不断加强土地节约集约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水平。三是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下大力气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严格做好新增建设用地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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