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临湖路灯维护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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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临湖路灯维护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临湖路灯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YLZX2023-WZ-C-003

项目名称:2023年度临湖路灯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2023年度临湖路灯维护项 (略) 吴中区临湖镇内,对临湖镇区域范围内的路灯设施进行维修、更换和养护,做到全部路灯设施巡查全覆盖。维护内容见项目维护清单。

(二)维护设施和服务清单

为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项目维护清单详见磋商文件。

(三)实施及其他要求

1、实施团队要求

本项目技术复杂、涉及面较大,为能保证在服务期限内正常开展项目维护服务,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实施团队: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养护人员(同时具备高空作业证和电工证)不少于2名;专职养护人员(具备电工证)不少于4名;安全员不少于1人;能够顺利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供应商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项目团队,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名单,在成交后不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作为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2、项目管理要求

(1)提供完整且合理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完善可行的实施计划、人员组成、管理方案等。

(2)根据采购人的技术要求,以及服务规范、规程等进行服务。

(3)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合同实施期间其人员的人身安全、设备的使用正常及其一切可能产生的后果。

3、养护维修管理和考核:

(1)在委托期内,成交方应维护采购方利益,对设施加强管理,避免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一旦出现上述情况,成交方可代表采购方向肇事者追求赔偿,如因管理失误,其维修费应由成交方负担。

(2)凡照明设施因建设需要迁移或拆除的,采购方可随时委托成交方进行修复。修复费用一年结算一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结算。成交方不得擅自拆除、迁移照明设施。

(3)成交方要认真做好防盗工作(包括变压器等电力设施),使偷盗现象降至最低。对于因偷盗、人为损坏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成交方发现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属电力设施必须及时通知电力设施养护单位),由派出所确认损失数量,并将确认的数量书面上报采购方确认备案后采取措施在24小时内恢复。对因偷盗而造成的电力设施的损坏,其恢复由电力设施养护单位实施。

(4)成交单位应组织专业的养护管理队*及晚上应急处置人员,加强日、夜间灯光设施的看护和日常养护,防止发生偷盗或人为破坏现象,发现故障及偷盗现象必须10分钟响应,一般报修24小时内处理完毕,较大事故48小时内完成。提供设施偷盗或人为故障处理恢复方案(对管理范围内的电源偷盗发现的处置以及偷盗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根据偷盗的种类及危害性,分别提供相应的处置方案);发生偷盗后成交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项目主管单位报案,允许的情况下,先对现场作临时应急处理,并在次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上报,每月以20日为节点作好当月的报案记录一并上交采购单位。

(5)采购单位将组成考核组,每月组织一次现场百分考核,得分达到考核标准97分(含97分以上)养护费用不扣减;得分低于97分高于95分(包括95分),每低1分扣减当月养护费用5%;得分低于95分高于90分(含90分)每低1分扣减当期应付养护费用的10%;得分低于90分,支付当期养护费用的30%。成交单位连续两个月及以上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6)每条道路每月必须巡查维修两遍,此项不达标即扣除当月养护费用的10%。

(7)同一地方同一盏灯不能连续2天不亮,此项不达标,每发现一处即扣除当月养护费用的1%。

(8)严格按照养护要求考核。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具体根据合同的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C、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单位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3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供应商注册。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证书。详见《关 (略) (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 (略)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 (略) 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凭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0512-*;

(2)CA办理及咨询:0512-*;

(3)签章使用问题咨询:客服qq:*、*;咨询电话:*;

(4)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客服qq:*、*;咨询电话:*;

四、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开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 (略) 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开标项目,按系统解密出的响应单位的先后顺序,插入Ukey依次进行解密,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见本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4、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5、苏州吴中区采购监管电话: 0512-*。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吴中区临湖镇东山大道1008号

联系人:张雪雄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铖溢林 (略)

地址: (略) 吴中区天灵路25号国际科技大厦3幢1203室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敬柏

电话:*

项目概况

2023年度临湖路灯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YLZX2023-WZ-C-003

项目名称:2023年度临湖路灯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2023年度临湖路灯维护项 (略) 吴中区临湖镇内,对临湖镇区域范围内的路灯设施进行维修、更换和养护,做到全部路灯设施巡查全覆盖。维护内容见项目维护清单。

(二)维护设施和服务清单

为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项目维护清单详见磋商文件。

(三)实施及其他要求

1、实施团队要求

本项目技术复杂、涉及面较大,为能保证在服务期限内正常开展项目维护服务,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实施团队: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养护人员(同时具备高空作业证和电工证)不少于2名;专职养护人员(具备电工证)不少于4名;安全员不少于1人;能够顺利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供应商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项目团队,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名单,在成交后不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作为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2、项目管理要求

(1)提供完整且合理的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完善可行的实施计划、人员组成、管理方案等。

(2)根据采购人的技术要求,以及服务规范、规程等进行服务。

(3)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合同实施期间其人员的人身安全、设备的使用正常及其一切可能产生的后果。

3、养护维修管理和考核:

(1)在委托期内,成交方应维护采购方利益,对设施加强管理,避免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一旦出现上述情况,成交方可代表采购方向肇事者追求赔偿,如因管理失误,其维修费应由成交方负担。

(2)凡照明设施因建设需要迁移或拆除的,采购方可随时委托成交方进行修复。修复费用一年结算一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结算。成交方不得擅自拆除、迁移照明设施。

(3)成交方要认真做好防盗工作(包括变压器等电力设施),使偷盗现象降至最低。对于因偷盗、人为损坏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成交方发现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属电力设施必须及时通知电力设施养护单位),由派出所确认损失数量,并将确认的数量书面上报采购方确认备案后采取措施在24小时内恢复。对因偷盗而造成的电力设施的损坏,其恢复由电力设施养护单位实施。

(4)成交单位应组织专业的养护管理队*及晚上应急处置人员,加强日、夜间灯光设施的看护和日常养护,防止发生偷盗或人为破坏现象,发现故障及偷盗现象必须10分钟响应,一般报修24小时内处理完毕,较大事故48小时内完成。提供设施偷盗或人为故障处理恢复方案(对管理范围内的电源偷盗发现的处置以及偷盗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根据偷盗的种类及危害性,分别提供相应的处置方案);发生偷盗后成交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项目主管单位报案,允许的情况下,先对现场作临时应急处理,并在次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上报,每月以20日为节点作好当月的报案记录一并上交采购单位。

(5)采购单位将组成考核组,每月组织一次现场百分考核,得分达到考核标准97分(含97分以上)养护费用不扣减;得分低于97分高于95分(包括95分),每低1分扣减当月养护费用5%;得分低于95分高于90分(含90分)每低1分扣减当期应付养护费用的10%;得分低于90分,支付当期养护费用的30%。成交单位连续两个月及以上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6)每条道路每月必须巡查维修两遍,此项不达标即扣除当月养护费用的10%。

(7)同一地方同一盏灯不能连续2天不亮,此项不达标,每发现一处即扣除当月养护费用的1%。

(8)严格按照养护要求考核。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具体根据合同的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C、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单位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3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供应商注册。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证书。详见《关 (略) (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 (略)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 (略) 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凭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0512-*;

(2)CA办理及咨询:0512-*;

(3)签章使用问题咨询:客服qq:*、*;咨询电话:*;

(4)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客服qq:*、*;咨询电话:*;

四、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开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 (略) 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开标项目,按系统解密出的响应单位的先后顺序,插入Ukey依次进行解密,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见本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4、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5、苏州吴中区采购监管电话: 0512-*。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吴中区临湖镇东山大道1008号

联系人:张雪雄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铖溢林 (略)

地址: (略) 吴中区天灵路25号国际科技大厦3幢1203室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敬柏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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