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略) 现面向社会征集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法律服务机构,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不良资产诉讼(含执行)清收案件代理、破产重整程序及其衍生案件代理、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法律尽调等专项法律服务,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 征集基本条件:
(一)在四川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含在四川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分所,不含加盟性质的分所)且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律师事务所,若为分所的,还需提供总所授权书(需提供:营业执照/授权书),其中执业律师不少于8人(含总所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需提供: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等);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五年内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违规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
(四)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服务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营业场所不动产登记证书或租赁合同、设备、服务团队成员简介以及专业技术相关执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在金融法律服务、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等相关业务领域具有良好的专业经验和突出的服务业绩(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诉讼清收类案件代理、破产重整程序及衍生诉讼案件代理、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法律尽调等,需提供:委托代理合同、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授权委托书、法律意见书等);
(七)应符合我行相关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履职回避的要求:在参与我行评审前或评审时,发现与相关评审人员存在下列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说明并提出回避:1.在评审工作前三年内,评审人员与申请机构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申请机构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评审人员与申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姻亲关系;3.评审人员与申请机构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需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
(八)本次入库评选律师事务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完整包含申请入选的每个团队的简介、业绩等内容。
二、 申请材料
(一)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3.资质证书(扫描件)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五年内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出现重大违规违法记录(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或承诺)
5.与此次合作意向有关的其它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
(二)公司基本情况
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组织构架、业务范围、业务优势、团队构成、所获荣誉等。
(三)过往业绩
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与金融机构合作代理诉讼(含执行)案件、代理破产重整程序、提供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法律尽调专项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四)服务内容
可提供的相关法律服务范围及内容、其他增值服务方案等。
(五)其它优势或特点
三、应征须知
1.报名的律师事务所提供资料恕不退还,且律所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被列入本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2.一旦入选本行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则入库律师事务所在同一案件或项目中不得从事与本行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具体项目未能获得本行委托的不得接受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否则本行有权随时取消入库资格,并列入本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3.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仅作为本次征集的参考依据,不作为合作承诺,不签订任何书面约定,不代表优先选择,不排除选择本次征集以外的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法律服务机构,不承诺入库供应商有机会与我行实际签订服务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申请机构应当按照本公告前述“征集基本条件”及本公告附件资料清单顺序提供相应资料。
四、申请方式及说明
本征集公告有效期截止于2023年 3 月 10日17:00,请有意向报名的供应商尽快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份)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99号四川银行办公大楼前台(注明“陈维佳收”),并将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 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姓名+电话+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法律服务机构报名。
联系人:陈维佳
联系电话:*
邮箱:*@ qq.com
特此公告。
(略)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法律服务机构提供资料清单
序号 | 证明内容 | 提交材料 | ||
1 | 基本 条件 | 成立时间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 | |
业务范围覆盖面 | 除成都地区外,是否在我行分支机构所在地注册或设有分所。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 | ||
内控规范,经营稳定 | 1.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材料; 2.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服务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 1.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或书面声明(原件); 2.营业场所不动产登记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 3.律所执业律师人数说明以及律师执业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 | ||
相关资质及荣誉 | 1.2013年度-2022年度获得国家级(含部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奖励或受到国家级(含部级)表彰情况; (略) 级(含厅级)优秀律师事务所 (略) 级(含厅级)表彰的情况; (略) 级优秀律师事务所 (略) 级表彰情况。 2.2020年度-2022年度拟派服务团队成员获得国家级(含部级)优秀律师奖励或受到国家级(含部级)表彰情况; (略) 级(含厅级)优秀律师 (略) 级(含厅级)表彰情况; (略) 级优秀律师 (略) 级表彰情况。 3. 2020年度-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是否作为破产案件管理人。 | 奖励证书或其他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 | ||
2 | 过往业绩情况 | 代理诉讼案件情况 | 2020年度-2022年度期间,在金融机构为原告(申请人)的不良资产清收诉讼案件中,拟派服务团队成员为原告的代理人,且原告主要诉讼请 (略) 支持。 | 相关诉讼代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 |
代理执行案件情况 | 2020年度-2022年度期间在金融机构为申请人的清收类执行案件中,拟派服务团队成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通过执行程序收回现金债权金额在500万(含)以上的。 | 相关执行案件代理及收回债权金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 | ||
代理破产重整案件情况 | 1.2020年度-2022年度拟派服务团队成员作为破产案件债权人的代理人全程参与破产重整案件情况。 2.2020年度-2022年度拟派服务团队成员作为破产管理人的案件情况。 | 相关代理破产重整案件或担任破产管理人案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 | ||
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法律尽调等专项法律服务 | 2020年度-2022年度拟派服务团队成员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提供法律尽调的情况。 | 法律尽调相关委托协议或出具的尽调报告、法律意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 | ||
3 | 服务 团队 | 服务团队 | 本项目拟派服务团队数量,含诉讼团队、破产重整团队、批量转让尽调团队等,拟派服务团队执业律师人数及执业年限。 | 1.按服务团队业务类型及团队数提供每个团队在相关业务领域的业绩证明(服务协议/法律意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 2.相关团队成员有关从业执业经历(简历)及证书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 |
4 | 服务 方案 | 服务方案 | 服务方案内容应包括:①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律所的组织构架、擅长业务领域及能够为四川银行提供的服务;②能够提供的团队及团队成员、团队擅长业务领域及业绩简介、人员配备及补充机制;③服务响应速度及基本流程;④业务优势说明及其他服务承诺;⑤能够利用机构资源为我行提供业务机会、实现利润增长的承诺。以上每项内容齐全完整,科学性、合理性强,逻辑清晰,表达清楚,实施步骤明确且切实可行。 | 服务方案(原件加盖律所公章) |
5 | 禁入情形 | 一票否决 | 1. 在与我行( (略) (略) 和凉山州 (略) ,下同)合作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我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2.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我行工作安排,或不采纳相关工作意见并由此导致我行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3.发表过损害我行形象、声誉的言论或作品的; 4. 三年内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责的; 5. 代理本行诉讼或非诉事务期间以及代理结束之后,利用掌握的本行内部信息又代理其他当事人向本行主张权利的。 6.其他我行认为不宜合作的情形。 | 承诺书/声明书(原件加盖律所公章) |
附件2
金融机构法律服务业绩一览表
(一)金融机构诉讼(含执行)案件业绩表
年份 | 委托人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案件备注(标的额/代理律师) |
(二)代理金融机构破产重整案件业绩表
年份 | 委托人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案件备注(标的额/代理律师) |
(三)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法律尽调或不良资产证券化专项法律服务等业绩
年份 | 委托人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项目备注(标的额/经办律师) |
附件3
XX律师事务所四川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法律服务团队
表一:
诉讼清收案件代理 律师团队 | |||||
1 | 团队(一) | 团队构成 | 姓名 | 执业年限 | 联系电话 |
团队负责人 | |||||
团队成员 | |||||
…… | |||||
2 | 团队(二) | 团队构成 | 姓名 | 执业年限 | 联系电话 |
团队负责人 | |||||
团队成员 | |||||
表二:
破产重整程序代理 律师团队 | |||||
1 | 团队(一) | 团队构成 | 姓名 | 执业年限 | 联系电话 |
团队负责人 | |||||
团队成员 | |||||
2 | 团队(二) | 团队构成 | 姓名 | 执业年限 | 联系电话 |
团队负责人 | |||||
团队成员 | |||||
…… |
表三:
法律尽调 律师团队 | |||||
1 | 团队(一) | 团队构成 | 姓名 | 执业年限 | 联系电话 |
团队负责人 | |||||
团队成员 | |||||
2 | 团队(二) | 团队构成 | 姓名 | 执业年限 | 联系电话 |
团队负责人 | |||||
团队成员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