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设施设备审计项目三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设施设备审计项目三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市区)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设施设备审计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F(GK)2023ZF37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市区)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设施设备审计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市区)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设施设备审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响应*方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6日至2023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免费获取,供应商登*政采云账户(网址:http://**),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略) 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新 (略) 开标二厅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新 (略) 开标二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市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略) 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B座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 (略)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0991-*-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冶欣月
电 话:0991-*-8001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市区)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设施设备审计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F(GK)2023ZF37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市区)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设施设备审计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市区)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置设施设备审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响应*方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6日至2023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免费获取,供应商登*政采云账户(网址:http://**),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略) 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新 (略) 开标二厅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新 (略) 开标二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新市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略) 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B座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 (略)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0991-*-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冶欣月
电 话:099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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