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市场监测及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单位的询价公告
梧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市场监测及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单位的询价公告
为进 (略) 生活必需 (略) 场运行情况, (略) 场监测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促进行业发展、 (略) 场消费提供数据支持和政策参考,我局拟公开征集 (略) 场监测及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 (略) 场运行监测系统
1. (略) 场运行监测系统监测样本企业按时完成数据报送。包括 (略) 场监测系统、重 (略) 场监测系统、商贸流通行业统计系统、应急商品管理系统数据报送的催报。
2.运行分析信息报送。每月报送2篇综合分析,2篇动态分析,发送到自治区商务厅运行处邮箱。
3.元旦节、春节、“三月三”、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等节假日做好黄 (略) 市场运行监测,按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督促监测样本企业报送数据,按时报 (略) (略) 场的综合运行分析。
4.根据实际 (略) 市场监测样本结构,调整删除无法报送的企业,增加新的样本企业,提高数据报送质量。
(二) (略) 场运行监测系统
1. (略)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统计指标数据填写及 (略) 场运行分析材料的撰写报送;
2. (略) 符合限额以上条件企业情况及新增登记注册批零住餐单位情况数据报送;
3.组织监测样本企业按时完成数据报送每月预测报、月报;
4.逐步调整和完善监测样本名单,并组织企业按时报送数据。
(三)其他事项
完成其他 (略) 场运行监测工作事项
二、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二) (略) 场运行监测服务职能,指定专人负责运行监测服务项目,提供不少于1人的服务团队驻场开展相关工作;
(三) (略) 场运行监测行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年内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行为和涉及诚信的不良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材料
(一)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函;
(三)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能力;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年内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涉及诚信的不良记录情况说明或证明;
(四)报价单(包括:服务方案、经费预算等)。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五、评选安排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组织人员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优服务单位并与其签订合作协议。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略) 新兴三路18号9楼905室(联系电话:0774-*,0774-*)。
(略) 商务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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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 (略) 生活必需 (略) 场运行情况, (略) 场监测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促进行业发展、 (略) 场消费提供数据支持和政策参考,我局拟公开征集 (略) 场监测及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 (略) 场运行监测系统
1. (略) 场运行监测系统监测样本企业按时完成数据报送。包括 (略) 场监测系统、重 (略) 场监测系统、商贸流通行业统计系统、应急商品管理系统数据报送的催报。
2.运行分析信息报送。每月报送2篇综合分析,2篇动态分析,发送到自治区商务厅运行处邮箱。
3.元旦节、春节、“三月三”、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等节假日做好黄 (略) 市场运行监测,按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督促监测样本企业报送数据,按时报 (略) (略) 场的综合运行分析。
4.根据实际 (略) 市场监测样本结构,调整删除无法报送的企业,增加新的样本企业,提高数据报送质量。
(二) (略) 场运行监测系统
1. (略)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统计指标数据填写及 (略) 场运行分析材料的撰写报送;
2. (略) 符合限额以上条件企业情况及新增登记注册批零住餐单位情况数据报送;
3.组织监测样本企业按时完成数据报送每月预测报、月报;
4.逐步调整和完善监测样本名单,并组织企业按时报送数据。
(三)其他事项
完成其他 (略) 场运行监测工作事项
二、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二) (略) 场运行监测服务职能,指定专人负责运行监测服务项目,提供不少于1人的服务团队驻场开展相关工作;
(三) (略) 场运行监测行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年内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行为和涉及诚信的不良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材料
(一)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函;
(三)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能力;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年内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涉及诚信的不良记录情况说明或证明;
(四)报价单(包括:服务方案、经费预算等)。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五、评选安排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组织人员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优服务单位并与其签订合作协议。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略) 新兴三路18号9楼905室(联系电话:0774-*,0774-*)。
(略) 商务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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