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无机高分子脱油剂、线型高分子增稠剂采购单项协议-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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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无机高分子脱油剂、线型高分子增稠剂采购单项协议-20230217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无机高分子脱油剂、线型高分子增稠剂采购单项协议-20230217)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 (略) 无机高分子脱油剂、线型高分子增稠剂采购单项协议)

详见附件1。

(2023.03)

详见附件2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样相关事宜应以后续采购文件为准,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4日)止。在此期间,有 (略) 无机高分子脱油剂、线型高分子增稠剂采购单项协议的系统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并将样品于2023年02月29日前邮寄或送至中海油天津化 (略) ,地址: (略) 红桥区*字沽三号路85号,联系人:王明珠,联系电话:*。将于2023年03月10日前反馈筛选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1、2)。

本次计划公开为技术筛选阶段。通过技术筛选的申请人后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与满足估算要求的供应商签订年度单价/费率合同。送样要求:一个供应商每种产品可送样1种样品,每种不少于1500mL,标签注明单位名称和联系人(实验前进行两次编码),标签格式见表6,同时需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药剂现场运行技术方案。样品务必按照以上送样要求在项目截止收样前送至指定地点,否则视为无检测报告,技术评审不合格。产品测试评定:以招标人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由收样人负责向各申请人提供检测报告。如申请人对检测报告结果存在异议,可以申请重新检测(无需再次提供样品),并共同见证。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02月17日

,天津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无机高分子脱油剂、线型高分子增稠剂采购单项协议-20230217)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 (略) 无机高分子脱油剂、线型高分子增稠剂采购单项协议)

详见附件1。

(2023.03)

详见附件2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样相关事宜应以后续采购文件为准,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4日)止。在此期间,有 (略) 无机高分子脱油剂、线型高分子增稠剂采购单项协议的系统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并将样品于2023年02月29日前邮寄或送至中海油天津化 (略) ,地址: (略) 红桥区*字沽三号路85号,联系人:王明珠,联系电话:*。将于2023年03月10日前反馈筛选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1、2)。

本次计划公开为技术筛选阶段。通过技术筛选的申请人后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与满足估算要求的供应商签订年度单价/费率合同。送样要求:一个供应商每种产品可送样1种样品,每种不少于1500mL,标签注明单位名称和联系人(实验前进行两次编码),标签格式见表6,同时需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药剂现场运行技术方案。样品务必按照以上送样要求在项目截止收样前送至指定地点,否则视为无检测报告,技术评审不合格。产品测试评定:以招标人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由收样人负责向各申请人提供检测报告。如申请人对检测报告结果存在异议,可以申请重新检测(无需再次提供样品),并共同见证。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02月17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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