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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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
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2-VGBOHF-G9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2-VGBOHF-G9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鹤山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单位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提供近1年以来任意1次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由供应商出具情况说明。
⑤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为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③信誉要求: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此做出承诺,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④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7日15时30分00秒---2023年02月24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该项目公告资格要求内容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章资料1套, (略) 淇滨区兴鹤大街75号新华大厦三楼309室领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15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6日15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2-VGBOHF-G9001

2.项目名称: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8元

5.最高限价:*.48元

6.采购需求: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单位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提供近1年以来任意1次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由供应商出具情况说明。

⑤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为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③信誉要求: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此做出承诺,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④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 2023年02月24日

2.地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该项目公告资格要求内容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章资料1套, (略) 淇滨区兴鹤大街75号新华大厦三楼309室领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地点: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五、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2.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鹤山区某部

地址: (略) 鹤山区

联系人:韩冬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鹤山区鹤壁集镇     

联系方式:杨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其他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区某部

地址: (略) 鹤山区

联系人:韩冬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鹤山区鹤壁集镇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
,鹤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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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2-VGBOHF-G9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2-VGBOHF-G9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鹤山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单位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提供近1年以来任意1次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由供应商出具情况说明。
⑤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为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③信誉要求: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此做出承诺,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④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7日15时30分00秒---2023年02月24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该项目公告资格要求内容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章资料1套, (略) 淇滨区兴鹤大街75号新华大厦三楼309室领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15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6日15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2-VGBOHF-G9001

2.项目名称: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8元

5.最高限价:*.48元

6.采购需求:鹤山区某部阳台升级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单位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提供近1年以来任意1次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由供应商出具情况说明。

⑤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为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③信誉要求: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此做出承诺,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④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 2023年02月24日

2.地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该项目公告资格要求内容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章资料1套, (略) 淇滨区兴鹤大街75号新华大厦三楼309室领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地点: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五、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2.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鹤山区某部

地址: (略) 鹤山区

联系人:韩冬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鹤山区鹤壁集镇     

联系方式:杨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其他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区某部

地址: (略) 鹤山区

联系人:韩冬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鹤山区鹤壁集镇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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