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70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市分行2023年全区所辖营业网点武装押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6270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市分行2023年全区所辖营业网点武装押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CFDFW*

  一、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委托中 (略) 就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2023年全区所辖营业网点武装押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SBC-SYS-CG-2023-000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略) 分行2023年全区所辖营业网点武装押运服务采购项目,共计13个金融储蓄营业网点的现金、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的运送及保管押运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含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5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服务能力,能承担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配套工作。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略) 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6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7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3.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2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 (略) 吉林 (略) 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保安服务许可证》;

  (3)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开具专用发票承诺函;

  (5)法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7)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佰元(¥400)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9日10时00分,递交 (略) 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4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5本次招标将于上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cn)》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地址:创业大街555号

  联 系 人:何锡印

  电话:0438-*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单位地址(吉林分公司): (略) 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 系 人:刘鹤群、兰亚珍、李新民

  电话:0431-*


  招标编号:CFDFW*

  一、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委托中 (略) 就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2023年全区所辖营业网点武装押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SBC-SYS-CG-2023-000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略) 分行2023年全区所辖营业网点武装押运服务采购项目,共计13个金融储蓄营业网点的现金、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的运送及保管押运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含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5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服务能力,能承担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配套工作。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略) 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6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7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3.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2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 (略) 吉林 (略) 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保安服务许可证》;

  (3)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开具专用发票承诺函;

  (5)法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7)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佰元(¥400)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9日10时00分,递交 (略) 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4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5本次招标将于上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cn)》上同时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

  地址:创业大街555号

  联 系 人:何锡印

  电话:0438-*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单位地址(吉林分公司): (略) 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 系 人:刘鹤群、兰亚珍、李新民

  电话:0431-*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