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豫0782破2号河南共城置业有限公司招募投资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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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豫0782破2号河南共城置业有限公司招募投资人招标公告


(略) 招募投资人

公 告

(略) (略) 于2022年2月23日作出(2022)豫078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 (略) )的破产重整申请,于2022年3月16日,作出(2022)豫0782破2号决定书,指定河南正源会计 (略) 和河南正安律师事务所为 (略) 管理人(简称管理人)。

2023 (略)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略) 重整计划》(简称《重整计划》),2023年1月 (略)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略) 的资产价值,促进重整计划顺利执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略) 概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略) 成立于2010年7月22日,公司类型为自然 (略) , (略)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6A,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金亮,经营地址: (略) 太行大道中段计生委西郊,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中介服务、房地产策划。

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共城公司重整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于2023年2月11日成立, (略) 行使股东会决策职能和经营管理职责。 (略) 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指派李伟同志担任管委会主任,管理人指派师建新律师担任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二、开发项目基本情况

共城公司开发的“世纪清华”项目,规划建设分四期,占地446.73亩,规划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总规划房屋5755套,共批准预售房屋4632套,已网签备案3277套。

现有可处置资产情况(剩余未售房源、未开发土地、自有资产等):

尚未销售的可售住宅共76套,面积9881.85㎡,其中D05#楼可售住宅21套,面积2618.91㎡;D06#楼可售住宅53套,面积7030.24㎡;C01#楼可售住宅1套,面积105.48㎡;B03#楼可售住宅1套,面积127.22㎡。可售商业14套,面积2698.22㎡。

根据规划指标,世纪清华3期D区规划可售面积17.63万㎡(实际面积以最终通过的规划方案为准)。

世纪清华可售地下车位177个(不含3期车位),可售地下室面积15761.58㎡(不含在建工程和3期车位)。

注:世纪清华现有可售房屋套数和面积以及车位个数、地下室面积因规划调整等原因会发生变化,最终以法定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

2.在建的房屋建筑物(D05#、D06#):

占用土地:豫(2019) (略) 不动产第*号,土地面积11034.85平方米。目前主楼完成,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

3.尚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

①豫(辉县)出让(2010)第0081号土地出让合同显示土地面积为66332.14平方米,已办证豫(2019) (略) 不动产第*号土地面积11034.85平方米,尚有55297.29平方米未拆迁开发;②豫(辉县)出让(2010)第0084号土地面积66075.39平方米,已办证豫(2016) (略) 不动产第*号57764.79平方米,尚有8310.6平方米未拆迁开发。

第二部分招募程序

一、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自愿缴纳报名保证金50万元;

2、意向投资人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意向投资人承诺愿意依照本招募公告参与投资人的遴选,并按照本公告及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签订投资协议;

5、不接受联合投资人参与本项目投资;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事项:

(1)参与在建工程施工的意向投资人,优先考虑;

(2)对共城公司享有债权的意向投资人,优先考虑;

(3)年化利率较低的意向投资人,优先考虑;年化利率高于12%的意向投资人,原则上不予考虑;

(4)熟悉房地产开发行业,具有开发、复建、投资烂尾楼盘或其他房地产项目经验的意向投资人,优先考虑;

(5)承诺优先使用参与在建工程施工的、对共城公司享有债权的施工单位的意向投资人,优先考虑;

(6)重整管理委员会认为应该优先考虑的其它事项。

二、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简介、营业执照、股权结构、主营业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意向投资人(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3、意向投资人的财务状况及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证明;

4、保密承诺书。意向投资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 (略) 信息、数据、资料等做好保密工作,但已经公开的信息除外;

5、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转账单:

管理人账户名称: (略) 管理人

开户行: (略) 新乡分行

账号:*0101

三、报名程序

1、意向投资人应于2023年2月20日-3月5日前将上述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份,通过邮寄或者现场交付的方式交到重整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意向投资人超过报名期限报名,如果符合本公告的招募条件,并且能够提交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可以提交投资方案,参加投资人遴选,但不再作为重整管理委员会成员考虑。

3、联系地址: (略) 太行大道世纪清华售楼中心

联系人:师律师* 刘律师*

四、后续程序

1、意向投资人在完成报名和签署保密协议后10日内,共城公司配合意向投资人进行相关调查,尽职调查的所有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2、意向投资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后20日内提交投资方案。方案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人以及拟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和主体资格;

(2)拟投资金额、资金来源、符合项目进度的资金注入方案;

(3)具备可行性的楼盘建设方案;

(4)承诺缴纳不低于5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5)投资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熟悉项目情况的意向投资人也可在完成报名和签署保密协议后,直接提交投资方案。

3、遴选投资人。重整管理委员会在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下,组织投资人遴选工作,届时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择优确定投资人。如只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且其投资方案满足招募条件的,则该意向投资人当选为正式投资人。

对于未被确认为正式投资人的其他意向投资人,共城公司将在投资人最终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4、重整投资人最终确定后,共城公司将与其签署投资协议。重整 (略) 的通知后 (略) 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如投资人未按通知签订《投资协议》,共城公司有权不予退还该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取消其入选资格。

5、签订《投资协议》后,投资人在签订协议后15日内需缴纳不低于5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到管理人账户。

6、如重整投资人未按照《投资协议》约定支付投资价款或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共城公司有权不予退还该投资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本案重整计划执行中遇到法定原因,债务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共城公司应向投资人无息返还已缴纳的各类保证金。

第三部分其他事项

1、本招募 (略) 的投资要约。

2、本招募公告所有关于共城置业的相关资料只做参考,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决策。

3、本公告由重整管理委员会编制并负责解释,重整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含第二部分第四项规定的后续程序),由重整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特此公告

(略)

二○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略) 招募投资人

公 告

(略) (略) 于2022年2月23日作出(2022)豫078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 (略) ( (略) )的破产重整申请,于2022年3月16日,作出(2022)豫0782破2号决定书,指定河南正源会计 (略) 和河南正安律师事务所为 (略) 管理人(简称管理人)。

2023 (略)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略) 重整计划》(简称《重整计划》),2023年1月 (略) (略)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略) 的资产价值,促进重整计划顺利执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略) 概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略) 成立于2010年7月22日,公司类型为自然 (略) , (略)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6A,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金亮,经营地址: (略) 太行大道中段计生委西郊,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中介服务、房地产策划。

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共城公司重整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于2023年2月11日成立, (略) 行使股东会决策职能和经营管理职责。 (略) 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指派李伟同志担任管委会主任,管理人指派师建新律师担任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二、开发项目基本情况

共城公司开发的“世纪清华”项目,规划建设分四期,占地446.73亩,规划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总规划房屋5755套,共批准预售房屋4632套,已网签备案3277套。

现有可处置资产情况(剩余未售房源、未开发土地、自有资产等):

尚未销售的可售住宅共76套,面积9881.85㎡,其中D05#楼可售住宅21套,面积2618.91㎡;D06#楼可售住宅53套,面积7030.24㎡;C01#楼可售住宅1套,面积105.48㎡;B03#楼可售住宅1套,面积127.22㎡。可售商业14套,面积2698.22㎡。

根据规划指标,世纪清华3期D区规划可售面积17.63万㎡(实际面积以最终通过的规划方案为准)。

世纪清华可售地下车位177个(不含3期车位),可售地下室面积15761.58㎡(不含在建工程和3期车位)。

注:世纪清华现有可售房屋套数和面积以及车位个数、地下室面积因规划调整等原因会发生变化,最终以法定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

2.在建的房屋建筑物(D05#、D06#):

占用土地:豫(2019) (略) 不动产第*号,土地面积11034.85平方米。目前主楼完成,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

3.尚未开发的土地使用权:

①豫(辉县)出让(2010)第0081号土地出让合同显示土地面积为66332.14平方米,已办证豫(2019) (略) 不动产第*号土地面积11034.85平方米,尚有55297.29平方米未拆迁开发;②豫(辉县)出让(2010)第0084号土地面积66075.39平方米,已办证豫(2016) (略) 不动产第*号57764.79平方米,尚有8310.6平方米未拆迁开发。

第二部分招募程序

一、招募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自愿缴纳报名保证金50万元;

2、意向投资人无较大数额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意向投资人承诺愿意依照本招募公告参与投资人的遴选,并按照本公告及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签订投资协议;

5、不接受联合投资人参与本项目投资;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事项:

(1)参与在建工程施工的意向投资人,优先考虑;

(2)对共城公司享有债权的意向投资人,优先考虑;

(3)年化利率较低的意向投资人,优先考虑;年化利率高于12%的意向投资人,原则上不予考虑;

(4)熟悉房地产开发行业,具有开发、复建、投资烂尾楼盘或其他房地产项目经验的意向投资人,优先考虑;

(5)承诺优先使用参与在建工程施工的、对共城公司享有债权的施工单位的意向投资人,优先考虑;

(6)重整管理委员会认为应该优先考虑的其它事项。

二、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简介、营业执照、股权结构、主营业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意向投资人(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3、意向投资人的财务状况及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证明;

4、保密承诺书。意向投资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 (略) 信息、数据、资料等做好保密工作,但已经公开的信息除外;

5、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转账单:

管理人账户名称: (略) 管理人

开户行: (略) 新乡分行

账号:*0101

三、报名程序

1、意向投资人应于2023年2月20日-3月5日前将上述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份,通过邮寄或者现场交付的方式交到重整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意向投资人超过报名期限报名,如果符合本公告的招募条件,并且能够提交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可以提交投资方案,参加投资人遴选,但不再作为重整管理委员会成员考虑。

3、联系地址: (略) 太行大道世纪清华售楼中心

联系人:师律师* 刘律师*

四、后续程序

1、意向投资人在完成报名和签署保密协议后10日内,共城公司配合意向投资人进行相关调查,尽职调查的所有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2、意向投资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后20日内提交投资方案。方案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人以及拟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和主体资格;

(2)拟投资金额、资金来源、符合项目进度的资金注入方案;

(3)具备可行性的楼盘建设方案;

(4)承诺缴纳不低于5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5)投资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熟悉项目情况的意向投资人也可在完成报名和签署保密协议后,直接提交投资方案。

3、遴选投资人。重整管理委员会在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下,组织投资人遴选工作,届时将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择优确定投资人。如只有一名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且其投资方案满足招募条件的,则该意向投资人当选为正式投资人。

对于未被确认为正式投资人的其他意向投资人,共城公司将在投资人最终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4、重整投资人最终确定后,共城公司将与其签署投资协议。重整 (略) 的通知后 (略) 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书》,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如投资人未按通知签订《投资协议》,共城公司有权不予退还该投资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取消其入选资格。

5、签订《投资协议》后,投资人在签订协议后15日内需缴纳不低于5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到管理人账户。

6、如重整投资人未按照《投资协议》约定支付投资价款或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共城公司有权不予退还该投资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本案重整计划执行中遇到法定原因,债务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共城公司应向投资人无息返还已缴纳的各类保证金。

第三部分其他事项

1、本招募 (略) 的投资要约。

2、本招募公告所有关于共城置业的相关资料只做参考,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决策。

3、本公告由重整管理委员会编制并负责解释,重整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含第二部分第四项规定的后续程序),由重整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特此公告

(略)

二○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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