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营房设施整治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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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营房设施整治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营房设施整治工程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0日10:1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20日至2023年02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城西区海湖新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B座16楼2162室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4日09:00
开标地点 (略)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多功能厅(西侧)(地址: (略) 西川南路53号)。
预算金额¥8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静轩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静轩*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某单位营房设施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城西区海湖新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B座16楼216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DLZG-G1001/TC239L005

项目名称:某单位营房设施整治工程

预算金额:8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包括建筑装饰与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通风工程,采暖工程,市政管网工程等。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非中外合资企业,无港澳台背景(须提供书面声明)。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投标人须为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库内企业,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即组织查询,未入库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3.3投标人拟派(1)项目经理须具备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即可)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证)合格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2022年7月份至今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报销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需提供承诺函),同时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提供报告复印件。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份及以上。(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采购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如为订单,还需附上框架协议关键页;(2)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相对应的发票,每个合同或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发票。

3.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须提供承诺书)。

3.7投标人须提供其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非中外合资企业,无港澳台背景(须提供书面声明)。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投标人须为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库内企业,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即组织查询,未入库的视为报名不成功。3.3投标人拟派(1)项目经理须具备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即可)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证)合格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2022年7月份至今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报销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需提供承诺函),同时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提供报告复印件。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份及以上。(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采购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如为订单,还需附上框架协议关键页;(2)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相对应的发票,每个合同或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发票。3.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须提供承诺书)。3.7投标人须提供其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承诺书)。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0日至2023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城西区海湖新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B座16楼2162室

方式:现场或邮箱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多功能厅(西侧)(地址: (略) 西川南路5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略) (略)         

联系方式:高静轩*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静轩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营房设施整治工程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0日10:1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20日至2023年02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城西区海湖新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B座16楼2162室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4日09:00
开标地点 (略)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多功能厅(西侧)(地址: (略) 西川南路53号)。
预算金额¥8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静轩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静轩*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某单位营房设施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城西区海湖新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B座16楼216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DLZG-G1001/TC239L005

项目名称:某单位营房设施整治工程

预算金额:8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范围:包括建筑装饰与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空调通风工程,采暖工程,市政管网工程等。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非中外合资企业,无港澳台背景(须提供书面声明)。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投标人须为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库内企业,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即组织查询,未入库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3.3投标人拟派(1)项目经理须具备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即可)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证)合格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2022年7月份至今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报销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需提供承诺函),同时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提供报告复印件。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份及以上。(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采购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如为订单,还需附上框架协议关键页;(2)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相对应的发票,每个合同或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发票。

3.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须提供承诺书)。

3.7投标人须提供其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非中外合资企业,无港澳台背景(须提供书面声明)。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投标人须为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库内企业,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即组织查询,未入库的视为报名不成功。3.3投标人拟派(1)项目经理须具备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即可)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证)合格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2022年7月份至今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能够开具报销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发票(需提供承诺函),同时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提供报告复印件。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1份及以上。(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采购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如为订单,还需附上框架协议关键页;(2)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相对应的发票,每个合同或订单须至少提供一张发票。3.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投标人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须提供承诺书)。3.7投标人须提供其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承诺书)。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0日至2023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城西区海湖新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B座16楼2162室

方式:现场或邮箱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多功能厅(西侧)(地址: (略) 西川南路5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略) (略)         

联系方式:高静轩*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静轩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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