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莆田市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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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莆田市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为 (略) 环 (略)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 (略) 环境宣教中心拟开展环 (略)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现进行询价。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开放设施单位

  1.莆田东圳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 (略) 城厢区常太镇松峰村半岭23号);

  2. (略) 秀屿区 (略) ( (略) 秀屿区东庄镇锦山村后江仔358号);

  3. (略) (略) ( (略) 秀屿区东庄镇锦山村胜利围垦内);

  4.莆田华盛 (略) ( (略) 秀屿区东庄镇锦山村后江仔355号)。

  (二)参观人群类别、人数及参观形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党校进修班学员、媒体记者、学校师生、街道社区居民、企业员工、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类社会群体;每场次人数不少于30人以团队形式参观(因疫情影响时可酌情减少),每场参观人群类别不同。

  (三)项目实施周期:2023年3月—2023年12月。

  1、开放要求:4个设施单位开放总共线下(如遇疫情影响可开展线上开放活动)开放次数不少于20次,线上开放次数不少于4次;

  2、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与参观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开展咨询服务,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参观体验;

  3、宣传要求:活动期间的媒体宣传(含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平台刊发推送的新闻、图文、短视频等)总计不少于8篇(个)。

  4、资料收集:每次活动现场的相片及视频、参观人员必须使用环保设施开放小程序进行签到,媒体报道文章,网络推送图文,参观人员的反馈意见等;

  5、招募并组织参观人员安全往返开放设施单位和集合点,活动现场的召集引导,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6、负责车辆保障,制作开放活动横幅、参观胸牌,提供户外移动音响设备,为参观人员提供瓶装饮用水等服务保障;

  7、中标单位应 (略) 上述四家设施开放单位完成全年6次/家设施开放活动的目标。

  二、资格要求

  1、单位应为大型活动组织服务、活动策划执行等业务执行能力的企业。

  2、单位须提供:①报价单为项目每个子项单价及总价;②法人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开展项目建设有关资质或业绩说明材料;④相关材料须加盖首页公章、骑缝章;⑤相关材料一次发出,不得修改。

  三、询价文件递交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3年2月23日17:30前携带或邮寄相关 (略) 城厢区荔城中大道 (略) (略) 107室

  联系人:荣女士

  电 话:0594-*

  注:本次询价只作为制定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不作为最终中标依据。

附件下载

  为 (略) 环 (略)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 (略) 环境宣教中心拟开展环 (略)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现进行询价。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开放设施单位

  1.莆田东圳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 (略) 城厢区常太镇松峰村半岭23号);

  2. (略) 秀屿区 (略) ( (略) 秀屿区东庄镇锦山村后江仔358号);

  3. (略) (略) ( (略) 秀屿区东庄镇锦山村胜利围垦内);

  4.莆田华盛 (略) ( (略) 秀屿区东庄镇锦山村后江仔355号)。

  (二)参观人群类别、人数及参观形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党校进修班学员、媒体记者、学校师生、街道社区居民、企业员工、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类社会群体;每场次人数不少于30人以团队形式参观(因疫情影响时可酌情减少),每场参观人群类别不同。

  (三)项目实施周期:2023年3月—2023年12月。

  1、开放要求:4个设施单位开放总共线下(如遇疫情影响可开展线上开放活动)开放次数不少于20次,线上开放次数不少于4次;

  2、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与参观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开展咨询服务,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参观体验;

  3、宣传要求:活动期间的媒体宣传(含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平台刊发推送的新闻、图文、短视频等)总计不少于8篇(个)。

  4、资料收集:每次活动现场的相片及视频、参观人员必须使用环保设施开放小程序进行签到,媒体报道文章,网络推送图文,参观人员的反馈意见等;

  5、招募并组织参观人员安全往返开放设施单位和集合点,活动现场的召集引导,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6、负责车辆保障,制作开放活动横幅、参观胸牌,提供户外移动音响设备,为参观人员提供瓶装饮用水等服务保障;

  7、中标单位应 (略) 上述四家设施开放单位完成全年6次/家设施开放活动的目标。

  二、资格要求

  1、单位应为大型活动组织服务、活动策划执行等业务执行能力的企业。

  2、单位须提供:①报价单为项目每个子项单价及总价;②法人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③开展项目建设有关资质或业绩说明材料;④相关材料须加盖首页公章、骑缝章;⑤相关材料一次发出,不得修改。

  三、询价文件递交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3年2月23日17:30前携带或邮寄相关 (略) 城厢区荔城中大道 (略) (略) 107室

  联系人:荣女士

  电 话:0594-*

  注:本次询价只作为制定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不作为最终中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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