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配餐公司龙口地区海上食堂饮品采购-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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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配餐公司龙口地区海上食堂饮品采购-20230221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配餐公司龙口地区海上食堂饮品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配餐公司龙口地区海上食堂饮品采购)

详见附件1

(2023.02)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信誉要求:

A、申请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20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C、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申请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申请人在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申请人应在 (略) 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申请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申请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

……

业绩要求

A.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发标时间20日之前,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且累计金额不低于180万元的调味品类食品原材料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B. 业绩金额根据提供的发票累计金额计算,以提供的发票金额为准,不限制合同数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指定格式提供食品销售发票相关信息(不需要提供发票图片及明细),投标人须承诺信息准确性并为准确性负责。评审小组如抽查发现虚假信息或错误信息的,视为提供虚假资料,根据违规情形进行处理。

C. 如提供的业绩客户 (略) ,需另提供一份海油外业绩(金额不限),证明中国海油并非唯一服务客户。

3

……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政府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销售备案凭证;

4

付款条款

按照交货批次付款。卖方(申请人)根据《采购订单》的规定,在每批次实际交付货物并经买方执行方验收合格后,向买方执行方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具体见买方执行用户下达的采购订单中的要求),买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并审核无误后45日内支付订单价款。

5

合同模式

根据评价方法取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6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本合同届满1年,若买卖双方对合同谈判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7

价格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不含税价格固定,增值税税率13%。如果在合同执行期间,上述增值税税率有任何变化、废止或不再适用,买方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合同价格的权利。如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卖方应在本合同净价(不含税价格)基础上,外加调整后的增值税税费作为本合同价格。

8

财务要求

提供经审计近三年(2019-2021或2020-2022)财务报表,且近三年每年利润不能为负、资产负债率<80%;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时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9

交货地点

(略) (略) 西城区中 (略)

10

交货期

一般为每天配送,包含周六日及节假日,实际以“订单”要求时间为准。无固定起订量。

11

其它技术要求

申请人能够为本项目提供1辆及以上运输车辆,保证车辆随时可用于本项目配送。证明文件:申请人若为自有车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供证件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申请人若租赁车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机动车登记证书,证书上所有人名称与签订合同的第三方名称一致。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_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杨霄022-*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2月21日

,山东, (略) , (略) ,西城区,烟台,020-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配餐公司龙口地区海上食堂饮品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配餐公司龙口地区海上食堂饮品采购)

详见附件1

(2023.02)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信誉要求:

A、申请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20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C、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申请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申请人在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申请人应在 (略) 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申请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申请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

……

业绩要求

A.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发标时间20日之前,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且累计金额不低于180万元的调味品类食品原材料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B. 业绩金额根据提供的发票累计金额计算,以提供的发票金额为准,不限制合同数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指定格式提供食品销售发票相关信息(不需要提供发票图片及明细),投标人须承诺信息准确性并为准确性负责。评审小组如抽查发现虚假信息或错误信息的,视为提供虚假资料,根据违规情形进行处理。

C. 如提供的业绩客户 (略) ,需另提供一份海油外业绩(金额不限),证明中国海油并非唯一服务客户。

3

……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政府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销售备案凭证;

4

付款条款

按照交货批次付款。卖方(申请人)根据《采购订单》的规定,在每批次实际交付货物并经买方执行方验收合格后,向买方执行方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具体见买方执行用户下达的采购订单中的要求),买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并审核无误后45日内支付订单价款。

5

合同模式

根据评价方法取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6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本合同届满1年,若买卖双方对合同谈判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7

价格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不含税价格固定,增值税税率13%。如果在合同执行期间,上述增值税税率有任何变化、废止或不再适用,买方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合同价格的权利。如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卖方应在本合同净价(不含税价格)基础上,外加调整后的增值税税费作为本合同价格。

8

财务要求

提供经审计近三年(2019-2021或2020-2022)财务报表,且近三年每年利润不能为负、资产负债率<80%;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时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9

交货地点

(略) (略) 西城区中 (略)

10

交货期

一般为每天配送,包含周六日及节假日,实际以“订单”要求时间为准。无固定起订量。

11

其它技术要求

申请人能够为本项目提供1辆及以上运输车辆,保证车辆随时可用于本项目配送。证明文件:申请人若为自有车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供证件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申请人若租赁车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机动车登记证书,证书上所有人名称与签订合同的第三方名称一致。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_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杨霄022-*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2月21日

,山东, (略) , (略) ,西城区,烟台,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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