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设集团 (略)
应急照明灯具材料采购招标书
一、招标主体: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集团 (略)
项目名称:金盏乡长店做团定向安置房三期项目(C区)机电安装工程
物资类别: 非重点物资
二、招标物资及具体要求
1、招标内容:应急照明灯具采购。
2、质量(技术)要求:
2.1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方提出的要求,当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方提出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
2.2材料进场后,*方将组织监理等有关人员对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联合检验(包括现场复试)。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及*方要求(或描述)不符,*方有权要求*方无条件立即退场,并由*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3*方人员及相关部门对货物质量验收合格,并不免除*方对货物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因货物质量问题在施工中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的,*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4双方约定质量保证金不做预留,但不免除*方的质量保修责任,质保期2年。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日期: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20日。
2)交货地点: (略) 朝阳区金盏乡长店村。
3)与货物相关的单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
四、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法 。
五、货物验收、结算及支付
1、货物运输至*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方应按照*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方承担。
2、物资包装应牢固,并按不同类型、规格分别妥善包装。每个包装应注明产品名称、表板树种和厚度、类别、等级、厂名、商标、幅面尺寸、数量、产品标准号等验收标签。包装材料由*方提供,包装费用由*方承担。
3、根据*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4、付款方式及要求:电汇支付,货物全部到场,供应商开具发票后30日支付全部货款
六、投标要求1、报价要求:含运费、卸车费、13%税率。
2、收货联系人及电话: 耿洪盛 * 。
3、有下列情况者,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在《集采供应商名录》内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4)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5)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属于信息平台中合格的供应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应急照明灯具销售内容等;
3、经销商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有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5、供应商成立时间最少2年;
八、定标及签订采购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金盏乡长店组团定向安置房三期项目项目部同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