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关于鄠邑区涝河甘河东西七号路桥至南街村桥段(桩号K0+000.0-K2+853.1)防洪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西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关于鄠邑区涝河甘河东西七号路桥至南街村桥段(桩号K0+000.0-K2+853.1)防洪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略) 水土保持条例》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经技术审查,我站对鄠邑区涝河甘河东西七号路桥至南街村桥段(桩号K0+000.0-K2+853.1)防洪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 (略) 水土保持监督站查阅。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30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西安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略) 政务中心水务局窗口)029-*( (略) 水土保持监督站)
通讯地址: (略) 未央区凤锦路58号
邮箱:*@*63.com
(略) 水土保持监督站
2022年12月27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 特邀专家 | 批复文号 | 批准时间 | 办理结果 |
鄠邑区涝河甘河东西七号路桥至南街村桥段(桩号K0+000.0-K2+853.1)防洪工程 | (略) 鄠邑区涝河甘河东西七号路桥至南街村桥段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 陕西碧景 (略) | (略) 鄠邑区蒋村镇辖区甘河上游,鄠邑区南北一号路西侧 | 王力坚、张乃畅、宁勇华 | 市水保监发〔2022〕218号 | 2022.12.27 | 准予行政许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略) 水土保持条例》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经技术审查,我站对鄠邑区涝河甘河东西七号路桥至南街村桥段(桩号K0+000.0-K2+853.1)防洪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详细内容请按相关 (略) 水土保持监督站查阅。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30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西安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 (略) 政务中心水务局窗口)029-*( (略) 水土保持监督站)
通讯地址: (略) 未央区凤锦路58号
邮箱:*@*63.com
(略) 水土保持监督站
2022年12月27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 特邀专家 | 批复文号 | 批准时间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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