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广济医院关于临床药学实验I期建设招标公告(SZWK2023-G-007)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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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广济医院关于临床药学实验I期建设招标公告(SZWK2023-G-007)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临床药学实验I期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上通过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WK2023-G-007号

2、项目名称:临床药学实验I期建设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元

4、采购需求:包含临床药学实验室内的抢救室设备(除颤仪、呼吸机、心电图机、监护仪等)、样本储存间设备、生物样本间离心机、门禁系统等设备新建及改造。

5、合同履行期限

(1)质保期要求:整体项目提供≥一年原厂免费质保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90天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3)验收标准:采购方按采购文件要求、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所投医疗设备产品经营许可资格。

注:

(1)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

(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1日

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 (略)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 (略)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注册咨询:0512-*

CA办理及咨询:0512-*

交易系统咨询: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QQ:*、*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

金格文档控件技术QQ:*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人需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5)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6)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售价:无。

4、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投标单位除了在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外,开标现场提供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报价、技术部分分开装订。

四、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签到时间:2023年3月15日13:00至13:30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13:30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开标地点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代理机构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系统报名签到, (略) 对已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CA解密,只有依法报名并现场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因此,敬请供应商预留解密时间。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3月15日13:30

4、开标时间:2023年3月15日13:3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 (略) 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中小企业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求

来苏单位请关注最新苏州疾控要求,以免造成不能参与开标等情况,感谢您的配合。

请各投标单位提前做好投标准备,因疫情原因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3、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4、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5、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相城区广前路11号

联系人:张哲斌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卫康招 (略)

地址: (略) 干将西路120号

前台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

电话:0512-*

(略) 卫康招 (略)

2023年2月22日

(略) (略) 2022年3月(第4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略) (略) 2022年3月(第4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采购预算(万元)预计采购月份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备注
1 (略) (略) 临床药学一期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病房应符合标准病房配置要求,应设有抢救室、受试者接待室、体验室、活动室、配餐室、宣教室、设试验用品储藏室、配置室、生物样本采集和处理室、生物样本专用储存室、资料室、档案室、试验人员办公和值班场所、监查员工作场所等。
110
2022-04
2 (略) (略)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伴发躯体疾病干预系统二期项目1.认知障碍筛查及干预:ADDS阿尔茨海默病诊断系统、经颅直流电刺激仪、记忆力障碍训练系统、数字OT评估与训练系统、脑波治疗仪、脑反射治疗仪。 2.营养代谢性疾病筛查及干预:体成分检测与营养评估系统、骨质疏松治疗仪、冲击波治疗仪、高能红外治疗仪。
500
2022-04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略)

2022年03月07日

, (略) ,苏州

项目概况

临床药学实验I期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上通过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WK2023-G-007号

2、项目名称:临床药学实验I期建设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元

4、采购需求:包含临床药学实验室内的抢救室设备(除颤仪、呼吸机、心电图机、监护仪等)、样本储存间设备、生物样本间离心机、门禁系统等设备新建及改造。

5、合同履行期限

(1)质保期要求:整体项目提供≥一年原厂免费质保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90天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3)验收标准:采购方按采购文件要求、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质量验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所投医疗设备产品经营许可资格。

注:

(1)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的产品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

(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1日

2、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 (略)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 (略)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注册咨询:0512-*

CA办理及咨询:0512-*

交易系统咨询: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QQ:*、*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

金格文档控件技术QQ:*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人需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5)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6)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售价:无。

4、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投标单位除了在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外,开标现场提供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报价、技术部分分开装订。

四、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签到时间:2023年3月15日13:00至13:30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13:30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开标地点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代理机构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系统报名签到, (略) 对已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CA解密,只有依法报名并现场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因此,敬请供应商预留解密时间。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3月15日13:30

4、开标时间:2023年3月15日13:3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 (略) 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针对中小企业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 (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求

来苏单位请关注最新苏州疾控要求,以免造成不能参与开标等情况,感谢您的配合。

请各投标单位提前做好投标准备,因疫情原因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3、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4、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5、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相城区广前路11号

联系人:张哲斌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卫康招 (略)

地址: (略) 干将西路120号

前台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

电话:0512-*

(略) 卫康招 (略)

2023年2月22日

(略) (略) 2022年3月(第4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略) (略) 2022年3月(第4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采购预算(万元)预计采购月份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备注
1 (略) (略) 临床药学一期实验室建设项目一期病房应符合标准病房配置要求,应设有抢救室、受试者接待室、体验室、活动室、配餐室、宣教室、设试验用品储藏室、配置室、生物样本采集和处理室、生物样本专用储存室、资料室、档案室、试验人员办公和值班场所、监查员工作场所等。
110
2022-04
2 (略) (略)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伴发躯体疾病干预系统二期项目1.认知障碍筛查及干预:ADDS阿尔茨海默病诊断系统、经颅直流电刺激仪、记忆力障碍训练系统、数字OT评估与训练系统、脑波治疗仪、脑反射治疗仪。 2.营养代谢性疾病筛查及干预:体成分检测与营养评估系统、骨质疏松治疗仪、冲击波治疗仪、高能红外治疗仪。
500
2022-04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略)

2022年03月07日

, (略)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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