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医院中医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医院中医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达坂 (略) 中医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8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XBZC-01021
项目名称: (略) 达坂 (略) 中医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58800
最高限价(元):588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达坂 (略) 中医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588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近一年任意月具有人员明细的社保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2日至2023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开标室( (略) 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开标室( (略) 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达坂 (略)
地 址: (略) 达坂城区达坂城镇古城新街55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新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
电 话:0991-*
项目概况
(略) 达坂 (略) 中医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8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XBZC-01021
项目名称: (略) 达坂 (略) 中医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58800
最高限价(元):588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达坂 (略) 中医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588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近一年任意月具有人员明细的社保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2日至2023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开标室( (略) 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开标室( (略) 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达坂 (略)
地 址: (略) 达坂城区达坂城镇古城新街55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新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
电 话: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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