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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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人民政府本级
行政区域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3日06: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08日至2023年02月15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略) 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21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5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辰亓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程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红旗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
附件:
附件1红升疫木除治磋商文件(1)(2)(1).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2-08 至 2023-02-15
撰写单位: 辽宁程信 (略) 撰写人: 尹辰亓
(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05
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76,669.00
最高限价(元):576,669
采购需求:查看

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3月15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1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略) 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电子U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略) 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程信 (略)
地址: (略)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红旗街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抚顺东洲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程信 (略)
账号: *0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辰亓
电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人民政府本级
行政区域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3日06: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08日至2023年02月15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略) 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21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5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辰亓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程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红旗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
附件:
附件1红升疫木除治磋商文件(1)(2)(1).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2-08 至 2023-02-15
撰写单位: 辽宁程信 (略) 撰写人: 尹辰亓
(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00005
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76,669.00
最高限价(元):576,669
采购需求:查看

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3月15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1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略) 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电子U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略) 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程信 (略)
地址: (略)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红旗街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抚顺东洲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程信 (略)
账号: *0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辰亓
电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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