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乡村级集体经济联合体建设项目-3#、4#楼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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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乡村级集体经济联合体建设项目-3#、4#楼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角乡村级集体经济联合体建设项目-3#、4#楼 (项目名称)已由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 金发改审批[2022]15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金秀三角乡壮大村级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提取各村集体经济资金,及拟申请上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XWP2023-G2-024

建设地点:金秀县三角乡

建设规模:三角乡村级集体经济联合体建设项目-3#、4#楼,其中3#楼建筑面积2338.68㎡,4#楼建筑面积418.88㎡。以及配套建设给排水、强弱电工程、装修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零*分(*.08元)

上限控制价: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零*分(*.08元)

质量要求:合格。

要求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三角乡村级集体经济联合体建设项目-3#、4#楼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设计单位:广西兴桂建 (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 (略) 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 (略) 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 (略) 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2 月 21 日至2023年 3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00 时至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 18:00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在 广西 (略) 【 (略) 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进行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携带以下证件现场报名:(1)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时须提供);(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时须提供);到广西 (略) 【 (略) 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进行现场报名,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250 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不提供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3 月 14 日10时00 分,地点为广西 (略) 【 (略) 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开标前须核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 (略) 网(http://**)发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72-*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金秀三角乡壮大村级经济投资 代理机构: 广西 (略)

(略)

地址: (略) 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 地址: (略) 红水河大道133号

三角街(三角村委办公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毛砚翠联 系 人:覃兰秀

电话: * 电话:0772-*

传真: / 传真:0772-*

2023 年 2 月 21 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角乡村级集体经济联合体建设项目-3#、4#楼 (项目名称)已由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 金发改审批[2022]15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金秀三角乡壮大村级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提取各村集体经济资金,及拟申请上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XWP2023-G2-024

建设地点:金秀县三角乡

建设规模:三角乡村级集体经济联合体建设项目-3#、4#楼,其中3#楼建筑面积2338.68㎡,4#楼建筑面积418.88㎡。以及配套建设给排水、强弱电工程、装修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零*分(*.08元)

上限控制价: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零*分(*.08元)

质量要求:合格。

要求工期:24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三角乡村级集体经济联合体建设项目-3#、4#楼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设计单位:广西兴桂建 (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 (略) 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 (略) 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 (略) 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2 月 21 日至2023年 3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00 时至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 18:00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在 广西 (略) 【 (略) 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进行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携带以下证件现场报名:(1)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时须提供);(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时须提供);到广西 (略) 【 (略) 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进行现场报名,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250 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不提供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3 月 14 日10时00 分,地点为广西 (略) 【 (略) 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滨江园东门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开标前须核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 (略) 网(http://**)发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72-*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金秀三角乡壮大村级经济投资 代理机构: 广西 (略)

(略)

地址: (略) 金秀瑶族自治县三角乡 地址: (略) 红水河大道133号

三角街(三角村委办公楼)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毛砚翠联 系 人:覃兰秀

电话: * 电话:0772-*

传真: / 传真:0772-*

2023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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