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隆德县杨河乡串河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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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隆德县杨河乡串河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隆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隆德县杨河乡串河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3 13: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隆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隆德县杨河乡串河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隆德县 2022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隆德县杨河乡串河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隆发改审【2022】177 号、隆发改审【2022】23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环保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恒达(北京)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 60 立方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一座。

2.2 建设地点:隆德县杨河乡串河村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2315:00 2023-03-01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 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3-03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达(北京) (略)

地址: 隆德县城 ?地址: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3-1517号

邮编: * ?邮编: *

联 系 人:郝勇 联 系 人: 徐素芝

电话:*?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3年02月23日

隆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隆德县杨河乡串河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3 13: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隆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隆德县杨河乡串河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隆德县 2022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隆德县杨河乡串河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隆发改审【2022】177 号、隆发改审【2022】23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环保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恒达(北京)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 60 立方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一座。

2.2 建设地点:隆德县杨河乡串河村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2-2315:00 2023-03-01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 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3-03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达(北京) (略)

地址: 隆德县城 ?地址: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A3-1517号

邮编: * ?邮编: *

联 系 人:郝勇 联 系 人: 徐素芝

电话:*?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3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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