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购买公明街道总值班室设备及应急设备维修保障服务
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购买公明街道总值班室设备及应急设备维修保障服务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购买公明街道总值班室设备及应急设备维修保障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总值班室指挥大厅及会议室视频会议系统应用、总值班室配套办公终端产品应用及软件检查与更新,服务要求:每月一次 2:总值班室指挥大厅场地配套设施维保,服务要求:按C类机房标准保修服务 3:保障区总值班到街道总值班室网络点对点光纤通讯质保服务,服务要求:保证网络24小时畅通 4:总值班室指挥大厅音、视频及会议系统设备维护保养,服务要求:每月一次设备保养,设备故障24小时内保修修复 5:三防应急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服务要求:每年不少于三次的设备保养服务 (详见招标公告)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
项目预算金额:30.0000万元整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公开招标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址: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金辉路6号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2月23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求书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购买公明街道总值班室设备及应急设备维修保障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总值班室指挥大厅及会议室视频会议系统应用、总值班室配套办公终端产品应用及软件检查与更新,服务要求:每月一次 2:总值班室指挥大厅场地配套设施维保,服务要求:按C类机房标准保修服务 3:保障区总值班到街道总值班室网络点对点光纤通讯质保服务,服务要求:保证网络24小时畅通 4:总值班室指挥大厅音、视频及会议系统设备维护保养,服务要求:每月一次设备保养,设备故障24小时内保修修复 5:三防应急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服务要求:每年不少于三次的设备保养服务 (详见招标公告)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
项目预算金额:30.0000万元整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公开招标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址: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金辉路6号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2月23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求书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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