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兴宁、五华等6个县分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三)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兴宁、五华等6个县分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三)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略) 电 (略) 受 (略) (略) 的委托,对 (略) (略) 兴宁、 (略) 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三)(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2-04249)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
(略)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兴宁、 (略) 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三)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为兴宁、五华、 (略) 分别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食材主要包括蔬菜、肉类、海鲜类、禽类、蛋类、奶制品、粮油、面食制品、酱料、水果等。
1.2项目最高限价:标段3含税总费用约为20万元。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各标段互斥,可兼投不可兼中。
本次项目仅采购标段3。
标段 | 单位 | 预算 |
标段3 | 平远 | 20万 |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标段三经两轮公开招标及一次邀请磋商,均因有效应答方数量不足失败,且第二次邀请竞争性磋商只有梅州可 (略) 参与报名。
根据上述情况,本项目标段三拟与梅州可 (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直接谈判。
五、 (略)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电 (略)
联系人:蔡豪、林伟豪、肖君、夏坤、白鹭
电话:*
电子邮箱:*@*pdi.com
六、公示期
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7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反馈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略) 电 (略)
2023年2月24日
(略) 电 (略) 受 (略) (略) 的委托,对 (略) (略) 兴宁、 (略) 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三)(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2-04249)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
(略)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兴宁、 (略) 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标段三)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为兴宁、五华、 (略) 分别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食材主要包括蔬菜、肉类、海鲜类、禽类、蛋类、奶制品、粮油、面食制品、酱料、水果等。
1.2项目最高限价:标段3含税总费用约为20万元。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各标段互斥,可兼投不可兼中。
本次项目仅采购标段3。
标段 | 单位 | 预算 |
标段3 | 平远 | 20万 |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标段三经两轮公开招标及一次邀请磋商,均因有效应答方数量不足失败,且第二次邀请竞争性磋商只有梅州可 (略) 参与报名。
根据上述情况,本项目标段三拟与梅州可 (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直接谈判。
五、 (略)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电 (略)
联系人:蔡豪、林伟豪、肖君、夏坤、白鹭
电话:*
电子邮箱:*@*pdi.com
六、公示期
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7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反馈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略) 电 (略)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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