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公共服务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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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公共服务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公共服务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13:23 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招标条件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审〔2022〕1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公共服务区)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公共服务区)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海丰县城南部片区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地上式智慧停车场,占地面积3976.86m2,大型车辆停车位176个,小型车辆停车位62个,摩托车停车位60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建设工程、场地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配电房、垃圾房、水泵房、修车房、服务大楼、1#商业、2#商业、变电站的土建装饰和室内外安装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985.06万元。

2.4监理期限:与施工合同工期一致。

2.5监理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2.6本项目施工监理费最高上限价:67.50万元。

2.7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以上(含*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以上(含*级)资质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期内),且注册证书专业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略) (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身份证及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如查询出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潜在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提供网上截图打印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开始,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门户网站发布。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登记时间内,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持本招标公告附件《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到达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办理投标文件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完成投标人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平台-项目响应方登录注册-企业预注册-注册成功。

6.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 (略) (略) 的邮箱(*@*q.com),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03月17日上午09时00分至上午10时00分止,递交到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开标时间为2023年03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地点在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海丰县附城镇南湖新区

联 系 人:钟国庞

电 话:066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天河区海安路13号之一2503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0-*/*

2023年2月24日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公共服务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13:23 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招标条件

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审〔2022〕1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公共服务区)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丰县城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公共服务区)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海丰县城南部片区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地上式智慧停车场,占地面积3976.86m2,大型车辆停车位176个,小型车辆停车位62个,摩托车停车位60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建设工程、场地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配电房、垃圾房、水泵房、修车房、服务大楼、1#商业、2#商业、变电站的土建装饰和室内外安装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985.06万元。

2.4监理期限:与施工合同工期一致。

2.5监理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2.6本项目施工监理费最高上限价:67.50万元。

2.7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以上(含*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以上(含*级)资质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期内),且注册证书专业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略) (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身份证及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如查询出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潜在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提供网上截图打印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开始,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门户网站发布。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登记时间内,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持本招标公告附件《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到达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办理投标文件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完成投标人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平台-项目响应方登录注册-企业预注册-注册成功。

6.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 (略) (略) 的邮箱(*@*q.com),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03月17日上午09时00分至上午10时00分止,递交到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开标时间为2023年03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地点在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海丰县附城镇南湖新区

联 系 人:钟国庞

电 话:066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天河区海安路13号之一2503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0-*/*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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