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无线移动查房车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无线移动查房车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 (略) 无线移动查房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XBZC-01024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 (略) 无线移动查房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7400
最高限价(元):57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医科大学 (略) 无线移动查房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574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无线移动查房车(国产)2台,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应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4日至2023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 (略)
地 址: (略) 苏州东街789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建新
电 话:099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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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 (略) 无线移动查房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XBZC-01024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 (略) 无线移动查房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7400
最高限价(元):57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医科大学 (略) 无线移动查房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574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无线移动查房车(国产)2台,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应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公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4日至2023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
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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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 (略)
地 址: (略) 苏州东街789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沙依巴克区伊宁路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建新
电 话: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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