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经济开发区2022-2026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浑江经济开发区2022-2026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本招标项目浑江经济开发区2022-2026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白山浑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招标。浑江经济开发区2022-2026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10日9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QX-2023-CG-01
项目名称:浑江经济开发区2022-2026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采购需求:对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进行全面评价及监测评价, (略) 厅文件要求出具合格成果文件。
最高限价:76万元
工期: (略) 自然资源厅要求上报时间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 (略) 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且具有类似经验,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若新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竞标。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下午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0日9时, (略) 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15号新政务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北侧(3)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白山浑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略) 浑江区浑江大街1699号
联系人:邢忠亮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前行 (略)
地址:经济开发区北海路646号1号楼6楼
联系人:于茜
电话:*
本招标项目浑江经济开发区2022-2026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白山浑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招标。浑江经济开发区2022-2026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10日9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QX-2023-CG-01
项目名称:浑江经济开发区2022-2026年度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采购需求:对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进行全面评价及监测评价, (略) 厅文件要求出具合格成果文件。
最高限价:76万元
工期: (略) 自然资源厅要求上报时间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 (略) 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且具有类似经验,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若新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竞标。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下午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0日9时, (略) 浑江区江北街道翠柏路15号新政务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北侧(3)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白山浑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略) 浑江区浑江大街1699号
联系人:邢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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