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员会乡村巡诊及重点专科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卫生健康委员会乡村巡诊及重点专科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我处乡村巡诊及重点专科能力提升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略) 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医疗卫生单位、企业等。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乡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调研。面向10个远郊区乡镇及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重点专科建设需求调研,根据调研发现的乡村医疗卫生问题和重点专科建设及能力提升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乡村巡诊和重点专科建设工作思路和方案。
(二) (略) (略) 积极参与乡村巡诊及重点专科建设帮扶工作。根据乡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调研结果, (略) 城乡对口支援及医联体建设协作关系, (略) 与乡村医疗机构的结对关系,做好巡诊和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计划。
(三)落实乡村巡诊和重点专科能力提升计划。根据乡村医疗机构重点专科建设需求, (略) 优势科室专家,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乡村医疗机构提供巡诊服务,同时支持其重点专科建设。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负责人必 (略) 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三)申请者和所在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四)调查及评价类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医疗卫生调查和评价经历,承担过基层卫生调查和评价项目。
(五)研究类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 (略) 级以上相关研究课题。
(六)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我委审核同意,不得私自对外发表(发布)部分或全部调查结果。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5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下载《2023年基层卫生健康处乡村巡诊及重点专科能力提升项目承办申请书》(见附件,以下简称《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3年3月5日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电子扫描件提交至:*@*ttp://**.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乡村巡诊及重点专科能力提升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 (略) 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 (略) 卫生健康委将对评审 (略) 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不超过44.614万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略) 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处
联系电话:*
附件:承办申请书.doc
根据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我处乡村巡诊及重点专科能力提升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略) 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医疗卫生单位、企业等。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乡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调研。面向10个远郊区乡镇及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重点专科建设需求调研,根据调研发现的乡村医疗卫生问题和重点专科建设及能力提升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乡村巡诊和重点专科建设工作思路和方案。
(二) (略) (略) 积极参与乡村巡诊及重点专科建设帮扶工作。根据乡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调研结果, (略) 城乡对口支援及医联体建设协作关系, (略) 与乡村医疗机构的结对关系,做好巡诊和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计划。
(三)落实乡村巡诊和重点专科能力提升计划。根据乡村医疗机构重点专科建设需求, (略) 优势科室专家,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乡村医疗机构提供巡诊服务,同时支持其重点专科建设。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项目负责人必 (略) 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三)申请者和所在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四)调查及评价类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医疗卫生调查和评价经历,承担过基层卫生调查和评价项目。
(五)研究类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 (略) 级以上相关研究课题。
(六)政府采购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我委审核同意,不得私自对外发表(发布)部分或全部调查结果。
五、申报和评审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5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下载《2023年基层卫生健康处乡村巡诊及重点专科能力提升项目承办申请书》(见附件,以下简称《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3年3月5日前将盖章的《承办申请书》电子扫描件提交至:*@*ttp://**.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乡村巡诊及重点专科能力提升项目”字样。
(五)组织评审: (略) 卫生健康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 (略) 卫生健康委将对评审 (略) 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不超过44.614万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略) 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处
联系电话:*
附件:承办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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