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成都市锦江区2023年税收清算购买服务工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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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成都市锦江区2023年税收清算购买服务工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四川省

项目概况

(略) 锦江区2023年税收清算购买服务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7

项目名称: (略) 锦江区2023年税收清算购买服务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2: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3: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4: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5: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6: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7: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8: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9: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0: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1: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2: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3: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4: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5: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6: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7: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8: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9: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3: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4: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5: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7: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9: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0: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3: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4: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5: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7: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9: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采购包10:无

采购包11:无

采购包12:无

采购包13:无

采购包14:无

采购包15:无

采购包16:无

采购包17:无

采购包18:无

采购包19: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本项目开标室

开标地点: (略) 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本项目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20万元(其中,第1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2万元,第2~19包采购预算均为人民币11万元);2.备案编号为:*01419[2023]00009。二、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进行论证。三、监督部门: (略) 锦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锦江区财政局

地址: (略) 锦江区莲桂西路133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028-*、*转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诗漾

电话:028-*、*转661

四川乾 (略)

2023年02月27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四川, (略) ,锦江区,成都
项目概况

(略) 锦江区2023年税收清算购买服务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7

项目名称: (略) 锦江区2023年税收清算购买服务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2: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3: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4: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5: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6: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7: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8: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9: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0: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1: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2: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3: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4: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5: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6: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7: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8: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9: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3: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4: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5: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7: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9: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0: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3: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4: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5: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7: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9: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采购包10:无

采购包11:无

采购包12:无

采购包13:无

采购包14:无

采购包15:无

采购包16:无

采购包17:无

采购包18:无

采购包19: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本项目开标室

开标地点: (略) 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本项目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20万元(其中,第1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2万元,第2~19包采购预算均为人民币11万元);2.备案编号为:*01419[2023]00009。二、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进行论证。三、监督部门: (略) 锦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锦江区财政局

地址: (略) 锦江区莲桂西路133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028-*、*转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诗漾

电话:028-*、*转661

四川乾 (略)

2023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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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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