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黄兴镇鹿芝岭村河头组渠浚整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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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黄兴镇鹿芝岭村河头组渠浚整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简易招标公告

1.简易招标条件

本简易招标项目已由黄兴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村级自筹及县级财政 ,招标人为黄兴镇鹿芝岭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简易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简易招标。

2.项目概况与简易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鹿芝岭村河头组渠浚整修项目

2.2招标合同价: * 元

2.3建设地点:黄兴镇鹿芝岭村

2.4建设规模:沟渠整修约400米,包括渠道清淤、淤泥外运、衬砌、回填等。

2.5工期要求: 45日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 (略) 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8简易招标范围: 沟渠整修约400米,包括渠道清淤、淤泥外运、衬砌、回填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址在长沙县(包含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8其它: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村户籍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

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缴纳2%( 0.3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汇至:长沙县黄兴镇鹿芝岭村民委员会

开 户 行:湖南星沙农商银行黄兴支行

账 号:*76

5.2 缴纳时间:2023年 3 月 7日10 时0分止,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者备注栏中注明“长沙县黄兴镇鹿芝岭村河头组渠浚整修项目”投标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5.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5.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中标单位按规定程序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或者开具履约保函,并与建设单位签署施工合同,一个月内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开具履约保函),也不与建设单位签署施工合同的,按程序取消中标资格,纳入黄兴镇投标“黑名单”,并报县住建局依法依规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于即日起(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二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一、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站内黄兴镇人民政府网(http://**)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简易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简易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方式二、直接与村(社区)联系获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3年 3 月7 日 10 时 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二楼220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8.疫情防控期间开标会议要求

8.1投标人只允许派一名工作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8.2参加会议人员需佩戴口罩,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认真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遵守疫情防控纪律;

8.3参会人员需执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投标场地。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简易招标公告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站内黄兴镇人民政府网发布(http://**),同步在村(社区)公开栏粘贴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黄兴镇鹿芝岭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长沙县黄兴镇鹿芝岭村党建服务中心

联系人:龚波 联系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项目名称

黄兴镇鹿芝岭村河头组渠浚整修项目

2

计划工期

45日历日

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4

保修要求

(略) 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5

投标有效期

45日

6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须缴纳招标价2%的投标保证金;

(2)递交方式: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提供银行转账凭证。

7

投标文件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共一份,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档案袋密封。招标人需要留存中标人纸质投标文件的,中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

8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 月7 日10 时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二楼220会议室。

递交方式:■ 当面递交,不接受邮寄。

□ 接受邮寄。

9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3 月7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220会议室

10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及须提供的资料

(1)招标人邀请所有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开标会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2)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身份证原件。

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证明资料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资质文件;

注:以上资料缺少1个(或1个以上)或经查验1个(或1个以上)无效或不合格,资格审查委员会将评定该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

12

签字或盖章要求

未按“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即为不合格投标人。

13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点名确认投标人代表是否到场并对投标人代表身份验证。

14

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建

资格审查委员会构成:3人或以上单数;

15

资格审查方式

开标后资格审查

16

评标办法

合理定价抽取法

17

招标合同价

招标合同价为:*元

18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站内黄兴镇人民政府网发布(http://**)予以公示,同步在村(社区)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19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70%;项目经评审并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20%,即付至工程造价90%;剩余工程价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使用县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的,工程款支付待专项资金到位后,结合合同约定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20

施工履约保证金

施工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

21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要求

(1)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2)若第一次招标时投标人不足三家或经资格审查否决全部投标文件的,需重新招标。

(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一、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合格性审查。在审查过程中,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1、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与证书上的名称不符或者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虚假或伪造;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要求填写、编制、签署的;

4、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承诺函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未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6、授权委托书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未签字的;

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合同价不一致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9、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10、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1、不按资格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2、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的;

13、投标文件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识导致不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4、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密封的;

15、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二、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开标会议中,投标人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依次抽取投标人对应的号码球,并记录存档;

第二轮:投标文件审查完毕后由招标人代表从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个号码球,抽取的第一个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抽取的第二个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抽取的第三个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见附件。

黄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相关附件下载:
投标文件格式.docx

第一章 简易招标公告

1.简易招标条件

本简易招标项目已由黄兴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村级自筹及县级财政 ,招标人为黄兴镇鹿芝岭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简易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简易招标。

2.项目概况与简易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鹿芝岭村河头组渠浚整修项目

2.2招标合同价: * 元

2.3建设地点:黄兴镇鹿芝岭村

2.4建设规模:沟渠整修约400米,包括渠道清淤、淤泥外运、衬砌、回填等。

2.5工期要求: 45日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 (略) 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8简易招标范围: 沟渠整修约400米,包括渠道清淤、淤泥外运、衬砌、回填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址在长沙县(包含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8其它: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村户籍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

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缴纳2%( 0.3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汇至:长沙县黄兴镇鹿芝岭村民委员会

开 户 行:湖南星沙农商银行黄兴支行

账 号:*76

5.2 缴纳时间:2023年 3 月 7日10 时0分止,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者备注栏中注明“长沙县黄兴镇鹿芝岭村河头组渠浚整修项目”投标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5.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5.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中标单位按规定程序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或者开具履约保函,并与建设单位签署施工合同,一个月内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开具履约保函),也不与建设单位签署施工合同的,按程序取消中标资格,纳入黄兴镇投标“黑名单”,并报县住建局依法依规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于即日起(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二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一、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站内黄兴镇人民政府网(http://**)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简易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与书面简易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方式二、直接与村(社区)联系获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3年 3 月7 日 10 时 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二楼220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8.疫情防控期间开标会议要求

8.1投标人只允许派一名工作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8.2参加会议人员需佩戴口罩,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认真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遵守疫情防控纪律;

8.3参会人员需执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投标场地。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简易招标公告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站内黄兴镇人民政府网发布(http://**),同步在村(社区)公开栏粘贴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黄兴镇鹿芝岭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长沙县黄兴镇鹿芝岭村党建服务中心

联系人:龚波 联系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项目名称

黄兴镇鹿芝岭村河头组渠浚整修项目

2

计划工期

45日历日

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4

保修要求

(略) 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5

投标有效期

45日

6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须缴纳招标价2%的投标保证金;

(2)递交方式: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提供银行转账凭证。

7

投标文件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共一份,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档案袋密封。招标人需要留存中标人纸质投标文件的,中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

8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 月7 日10 时0 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二楼220会议室。

递交方式:■ 当面递交,不接受邮寄。

□ 接受邮寄。

9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3 月7日10时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220会议室

10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及须提供的资料

(1)招标人邀请所有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开标会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2)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身份证原件。

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证明资料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资质文件;

注:以上资料缺少1个(或1个以上)或经查验1个(或1个以上)无效或不合格,资格审查委员会将评定该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

12

签字或盖章要求

未按“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即为不合格投标人。

13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点名确认投标人代表是否到场并对投标人代表身份验证。

14

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建

资格审查委员会构成:3人或以上单数;

15

资格审查方式

开标后资格审查

16

评标办法

合理定价抽取法

17

招标合同价

招标合同价为:*元

18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站内黄兴镇人民政府网发布(http://**)予以公示,同步在村(社区)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19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70%;项目经评审并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20%,即付至工程造价90%;剩余工程价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使用县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的,工程款支付待专项资金到位后,结合合同约定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20

施工履约保证金

施工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

21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要求

(1)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2)若第一次招标时投标人不足三家或经资格审查否决全部投标文件的,需重新招标。

(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一、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合格性审查。在审查过程中,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1、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与证书上的名称不符或者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虚假或伪造;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要求填写、编制、签署的;

4、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承诺函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未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6、授权委托书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未签字的;

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合同价不一致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9、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10、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1、不按资格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2、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的;

13、投标文件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识导致不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4、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密封的;

15、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二、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开标会议中,投标人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依次抽取投标人对应的号码球,并记录存档;

第二轮:投标文件审查完毕后由招标人代表从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个号码球,抽取的第一个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抽取的第二个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抽取的第三个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见附件。

黄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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