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劳动保障年度定期监察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通知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劳动保障年度定期监察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国有林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县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市属驻新单位,县内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执法效率,推动我县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劳动保障年度定期监察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通知》(娄人社函〔2023〕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年度定期监察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企业、个体工商户、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及中介服务机构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属劳动保障定期监察、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范围。
二、审查内容
(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要求,劳动保障定期监察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审查内容为:2022年度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月23日至3月10日)。用人单位按照定期监察的内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自纠。
(二)申报阶段(3月11日至6月30日)。用人单位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化县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度书面审查表》(附件1)、《劳动者工资支付监管人暨责任人确认书》(附件2),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还需填报《新化县建设领域工程项目“根治欠薪”自查备案表》(附件3)(上述电子表格均可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下载),并提供相关依据,向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定期监察和守法诚信等级书面评价材料并接受审查。
书面材料申报报送地点:新化县上渡街道望城社区上梅东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611室(县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738-*。
(三)审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不按时申报,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出具伪证,有严重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处理,情节严 (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评价阶段(7月至8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7月20日至8月4日组织就业、劳动关系、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情况进行评价定级,并于8月4日前将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告知用人单位。对诚信等级评价不服的用人单位可以在8月11日前申请复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并于8月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我县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情况。8月31日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杂志等多种渠道将守法诚信用人单位和违法失信用人单位名单进行社会公布。
工程建设项目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参照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各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应及时通知和督促各辖区、各行业用人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劳动保障定期监察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书面材料接受审查和评价定级;中央、省、市属驻新单位,县内各用人单位要自觉向县人社局提交定期监察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材料并接受审查。
(二)人社部门根据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实行分类监管:对于被评为A级的用人单位,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对于被评为B级的用人单位,适当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对于被评为C级的用人单位,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
(三)人社部门以适当方式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告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应归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至少保留3年。 (略) 场监督管理、金融、住建、税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对用人单位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于无特殊原因拒不自觉申报定期监察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资料的用人单位,县人社局局今后如无法及时提供用人单位业务工作所需的相关用工情况证明意见或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依据,由用人单位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四)人社部门要大力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在全社会营造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诚实守信的优秀企业,树立正面典型,坚决曝光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单位,提高企业守法诚信意识,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附件:1.《新化县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度书面审查表》
??????2.《劳动者工资支付监管人暨责任人确认书》
??????????3.《新化县建设领域工程项目“根治欠薪”自查备案表
??????????4、定期监察书面材料清单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
年审编号:
新化县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年度书面审查表
(2022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填报日期: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 |||||||||||
单位名称 | |||||||||||
详细地址 | 注册资金 | ||||||||||
注册登记机关 | 社会保险登记机关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人力资源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二、劳动用工 | |||||||||||
年末单位员工总人数(人)(含劳务派遣员工) | 城镇劳动者 (人) | 农村劳动者(人) | 登记备案 人数 | ||||||||
已签订劳动合同 人数(人) | 无固定期限(人) | 是否建立职工名册 | |||||||||
有固定期限(人) |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 | ||||||||||
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人) | 是否存在强迫劳动等涉黑涉恶行为 | ||||||||||
是否制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 疫情防控期间是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 ||||||||||
是否使用劳务派遣员工 | 劳务派遣员工人数 | ||||||||||
三、社会保险 | |||||||||||
项目 | 基本养老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医疗、生育保险 | |||||||
应参保缴费人数 (人) | |||||||||||
实际参保缴费人数 (人) | |||||||||||
缴费金额 (万元/年) | |||||||||||
缴费基数总额 (万元/月) | |||||||||||
欠费金额 (万元) |
四、工资支付 | |||||||||
月工资支付日期 | 202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 | ||||||||
年实际支付工资总额(元) | 是否达到最低工资标准 | ||||||||
是否拖欠、克扣工资 | 是否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 ||||||||
是否收取押金 | 收取人数与金额 | ||||||||
五、工时制度 | |||||||||
实行标准工作时间人数(人) | |||||||||
延长工作时间是否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 |||||||||
延长劳动者日工作时间是否超过3小时 | |||||||||
延长劳动者月工作时间是否超过36小时 | |||||||||
是否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 |||||||||
六、公平就业 | |||||||||
是否发布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 学历等方面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 | |||||||||
是否违规将“*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 | 是否存在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的歧视 | ||||||||
七、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 |||||||||
女职工人数 | 是否对女职工进行“四期”保护 | ||||||||
未成年工人数 | 是否使用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 ||||||||
是否对未成年工 进行特殊保护 | 是否对未成年工 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 ||||||||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用人单位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违法犯罪信息定期查询、认定处理工作 |
2022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自评等级 | A级□B级□C级□ | |||
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 ||||
用人单位在本年度内,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立案查处情况 | ||||
以上申报资料均已如实填写,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审查单位2022年度劳动保障守法情况审查意见 | ||||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审查单位2022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初评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委员会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注:1.女职工“四期”保护指: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2.此表一式两份,按规定报劳动监察机构审查;
3.此表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也可以用电脑打印;
4.单位必须对本表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抽查核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处理。
附件2
劳动者工资支付监管人暨责任人
确认书
新化县劳动监察大队:
(单位名称)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略) 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我单位知晓拖欠劳动者工资相关责任人将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为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配合职能部门的监管,我单位确认同志(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为我单位劳动者工资支付监管人暨责任人,如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我单位和我单位相关负责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单位(加盖公章):
监管人暨责任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3
新化县建设领域工程项目“根治欠薪”
自查备案表
项目名称 | 是否政府投资项目或国企投资项目 | 1.政府投资£投资比例% 2.国企项目£投资比例% 3.民营企业投资£ | |
开工时间 | 年月 | 项目施工地址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项目类型 | 1. (略) 政2.公路水运3.水利4.铁路5.电力6.通信 | |
施工总承包 单位类型 | 1.国有企业£ 2.民营企业£ | 总包单位 负责人 | 姓名: |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负责人 及电话 | 姓名: 电话: | |
劳务分包 单位及类型 | 名称 国企£民企£ | 劳务分包单位 负责人 | 姓名: 电话: |
工程项目是否配备 劳资专管人员 | 1.是£ 2.否£ | 劳资专管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 姓名: 电话: |
是否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 | 1.是£ 2.否£ | 是否足额缴存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 | 于年月在(市、县、区)部门缴存 |
是否由分包企业委托 总包企业代发工资 | 1.是£ 2.否£ | 行业主(监)管部门及部门监管责任人 | 1.部门 2.监管员 |
签订劳动合同 农民工人数 | 人 | 现使用农民工人数 | 人 |
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制管理 | 1.是£ 2.否£ | 农民工工资专用 账户信息 | 户名: 账户: 开户行: |
累计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人数 | 人 | 累计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金额 | 元 |
是否建设单位向 农民工工资专户足额拨付工资款 | 1.是£ 2.拨付万元 3.否£ | 是否按月将工资足额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 1.是£ 2.否£ 3.按月足额支付人 |
农民工工资 支付方式 | 1.现金支付£ 2.银行代发£ | 拖欠农民工工资 人数及金额 | 1.是£拖欠人元2.否£ |
是否实施工程款 支付担保 | 1.是£ 2.否£ | 农民工花名册 台帐 | 2022年1月£2月£3月£4月£ 5月£6月£7月£8月£9月£ 10月£11月£12月£ |
是否实行施工 过程结算 | 1.是£ 2.否£ | 月工资支付台帐 | 2022年1月£2月£3月£4月£ 5月£6月£7月£8月£9月£ 10月£11月£12月£ |
已结算并拨付 工程款 | 拨付万元 | 农民工电子考勤计量台帐 | 2022年1月£2月£3月£4月£ 5月£6月£7月£8月£9月£ 10月£11月£12月£ |
项目进度 | % | 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月流水台帐 | 2022年1月£2月£3月£4月£ 5月£6月£7月£8月£9月£ 10月£11月£12月£ |
政府投资项目是否 有资金筹措及可研 报告审批 | 1.是£ 2.否£ | 是否建立实名制通道及电子考勤制度 | 1.实名制通道(是£否£)建立 2.电子考勤(是£否£)建立 |
高温炎热季节高温 津贴发放情况 | 1.是£ 2.否£ | 是否录入 (略) 实名制 平台 | 1.是£ 2.否£ |
工程 (略) 工资支付预警平台已 匹配 | 1.是£ 2.否£ | 是否存在扣押或变相扣押农民工社保卡或银行卡 | 1.是£ 2.否£ |
劳动用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现象 | 1.是£ 2.否£ | 使用童工及强迫 劳动情况 | 1.使用童工人 2.强迫劳动人 |
施工单位签章 |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公章) 年月日 |
附件4
定期监察书面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近6个月的工资表(姓名、出勤天数、工资金额、扣款明细、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和支付凭证的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3份;
4、员工花名册(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入职时间、离职时间)复印件;
5、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或缴费通知单的复印件;
6、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注: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抄送:县优化办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印发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国有林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县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市属驻新单位,县内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执法效率,推动我县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劳动保障年度定期监察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通知》(娄人社函〔2023〕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年度定期监察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企业、个体工商户、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及中介服务机构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属劳动保障定期监察、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范围。
二、审查内容
(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要求,劳动保障定期监察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审查内容为:2022年度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月23日至3月10日)。用人单位按照定期监察的内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自纠。
(二)申报阶段(3月11日至6月30日)。用人单位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化县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度书面审查表》(附件1)、《劳动者工资支付监管人暨责任人确认书》(附件2),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还需填报《新化县建设领域工程项目“根治欠薪”自查备案表》(附件3)(上述电子表格均可在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下载),并提供相关依据,向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定期监察和守法诚信等级书面评价材料并接受审查。
书面材料申报报送地点:新化县上渡街道望城社区上梅东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611室(县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738-*。
(三)审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不按时申报,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出具伪证,有严重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处理,情节严 (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评价阶段(7月至8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7月20日至8月4日组织就业、劳动关系、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情况进行评价定级,并于8月4日前将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告知用人单位。对诚信等级评价不服的用人单位可以在8月11日前申请复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并于8月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我县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情况。8月31日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杂志等多种渠道将守法诚信用人单位和违法失信用人单位名单进行社会公布。
工程建设项目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参照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各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应及时通知和督促各辖区、各行业用人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劳动保障定期监察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书面材料接受审查和评价定级;中央、省、市属驻新单位,县内各用人单位要自觉向县人社局提交定期监察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材料并接受审查。
(二)人社部门根据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实行分类监管:对于被评为A级的用人单位,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对于被评为B级的用人单位,适当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对于被评为C级的用人单位,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
(三)人社部门以适当方式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告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应归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至少保留3年。 (略) 场监督管理、金融、住建、税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对用人单位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于无特殊原因拒不自觉申报定期监察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资料的用人单位,县人社局局今后如无法及时提供用人单位业务工作所需的相关用工情况证明意见或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依据,由用人单位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四)人社部门要大力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在全社会营造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诚实守信的优秀企业,树立正面典型,坚决曝光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单位,提高企业守法诚信意识,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附件:1.《新化县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度书面审查表》
??????2.《劳动者工资支付监管人暨责任人确认书》
??????????3.《新化县建设领域工程项目“根治欠薪”自查备案表
??????????4、定期监察书面材料清单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
年审编号:
新化县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年度书面审查表
(2022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填报日期: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 |||||||||||
单位名称 | |||||||||||
详细地址 | 注册资金 | ||||||||||
注册登记机关 | 社会保险登记机关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人力资源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二、劳动用工 | |||||||||||
年末单位员工总人数(人)(含劳务派遣员工) | 城镇劳动者 (人) | 农村劳动者(人) | 登记备案 人数 | ||||||||
已签订劳动合同 人数(人) | 无固定期限(人) | 是否建立职工名册 | |||||||||
有固定期限(人) |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 | ||||||||||
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人) | 是否存在强迫劳动等涉黑涉恶行为 | ||||||||||
是否制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 疫情防控期间是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 ||||||||||
是否使用劳务派遣员工 | 劳务派遣员工人数 | ||||||||||
三、社会保险 | |||||||||||
项目 | 基本养老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医疗、生育保险 | |||||||
应参保缴费人数 (人) | |||||||||||
实际参保缴费人数 (人) | |||||||||||
缴费金额 (万元/年) | |||||||||||
缴费基数总额 (万元/月) | |||||||||||
欠费金额 (万元) |
四、工资支付 | |||||||||
月工资支付日期 | 2022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 | ||||||||
年实际支付工资总额(元) | 是否达到最低工资标准 | ||||||||
是否拖欠、克扣工资 | 是否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 ||||||||
是否收取押金 | 收取人数与金额 | ||||||||
五、工时制度 | |||||||||
实行标准工作时间人数(人) | |||||||||
延长工作时间是否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 |||||||||
延长劳动者日工作时间是否超过3小时 | |||||||||
延长劳动者月工作时间是否超过36小时 | |||||||||
是否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 |||||||||
六、公平就业 | |||||||||
是否发布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 学历等方面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 | |||||||||
是否违规将“*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 | 是否存在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的歧视 | ||||||||
七、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 |||||||||
女职工人数 | 是否对女职工进行“四期”保护 | ||||||||
未成年工人数 | 是否使用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 ||||||||
是否对未成年工 进行特殊保护 | 是否对未成年工 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 ||||||||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用人单位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违法犯罪信息定期查询、认定处理工作 |
2022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自评等级 | A级□B级□C级□ | |||
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 ||||
用人单位在本年度内,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行政部门立案查处情况 | ||||
以上申报资料均已如实填写,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审查单位2022年度劳动保障守法情况审查意见 | ||||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审查单位2022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初评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委员会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注:1.女职工“四期”保护指: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2.此表一式两份,按规定报劳动监察机构审查;
3.此表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也可以用电脑打印;
4.单位必须对本表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抽查核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处理。
附件2
劳动者工资支付监管人暨责任人
确认书
新化县劳动监察大队:
(单位名称)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略) 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我单位知晓拖欠劳动者工资相关责任人将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为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配合职能部门的监管,我单位确认同志(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为我单位劳动者工资支付监管人暨责任人,如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我单位和我单位相关负责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单位(加盖公章):
监管人暨责任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3
新化县建设领域工程项目“根治欠薪”
自查备案表
项目名称 | 是否政府投资项目或国企投资项目 | 1.政府投资£投资比例% 2.国企项目£投资比例% 3.民营企业投资£ | |
开工时间 | 年月 | 项目施工地址 |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项目类型 | 1. (略) 政2.公路水运3.水利4.铁路5.电力6.通信 | |
施工总承包 单位类型 | 1.国有企业£ 2.民营企业£ | 总包单位 负责人 | 姓名: |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负责人 及电话 | 姓名: 电话: | |
劳务分包 单位及类型 | 名称 国企£民企£ | 劳务分包单位 负责人 | 姓名: 电话: |
工程项目是否配备 劳资专管人员 | 1.是£ 2.否£ | 劳资专管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 姓名: 电话: |
是否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 | 1.是£ 2.否£ | 是否足额缴存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 | 于年月在(市、县、区)部门缴存 |
是否由分包企业委托 总包企业代发工资 | 1.是£ 2.否£ | 行业主(监)管部门及部门监管责任人 | 1.部门 2.监管员 |
签订劳动合同 农民工人数 | 人 | 现使用农民工人数 | 人 |
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制管理 | 1.是£ 2.否£ | 农民工工资专用 账户信息 | 户名: 账户: 开户行: |
累计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人数 | 人 | 累计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金额 | 元 |
是否建设单位向 农民工工资专户足额拨付工资款 | 1.是£ 2.拨付万元 3.否£ | 是否按月将工资足额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 1.是£ 2.否£ 3.按月足额支付人 |
农民工工资 支付方式 | 1.现金支付£ 2.银行代发£ | 拖欠农民工工资 人数及金额 | 1.是£拖欠人元2.否£ |
是否实施工程款 支付担保 | 1.是£ 2.否£ | 农民工花名册 台帐 | 2022年1月£2月£3月£4月£ 5月£6月£7月£8月£9月£ 10月£11月£12月£ |
是否实行施工 过程结算 | 1.是£ 2.否£ | 月工资支付台帐 | 2022年1月£2月£3月£4月£ 5月£6月£7月£8月£9月£ 10月£11月£12月£ |
已结算并拨付 工程款 | 拨付万元 | 农民工电子考勤计量台帐 | 2022年1月£2月£3月£4月£ 5月£6月£7月£8月£9月£ 10月£11月£12月£ |
项目进度 | % | 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月流水台帐 | 2022年1月£2月£3月£4月£ 5月£6月£7月£8月£9月£ 10月£11月£12月£ |
政府投资项目是否 有资金筹措及可研 报告审批 | 1.是£ 2.否£ | 是否建立实名制通道及电子考勤制度 | 1.实名制通道(是£否£)建立 2.电子考勤(是£否£)建立 |
高温炎热季节高温 津贴发放情况 | 1.是£ 2.否£ | 是否录入 (略) 实名制 平台 | 1.是£ 2.否£ |
工程 (略) 工资支付预警平台已 匹配 | 1.是£ 2.否£ | 是否存在扣押或变相扣押农民工社保卡或银行卡 | 1.是£ 2.否£ |
劳动用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现象 | 1.是£ 2.否£ | 使用童工及强迫 劳动情况 | 1.使用童工人 2.强迫劳动人 |
施工单位签章 |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公章) 年月日 |
附件4
定期监察书面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近6个月的工资表(姓名、出勤天数、工资金额、扣款明细、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和支付凭证的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3份;
4、员工花名册(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入职时间、离职时间)复印件;
5、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或缴费通知单的复印件;
6、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注: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抄送:县优化办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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