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2023年上半年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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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2023年上半年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工作)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2023年上半年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工作

  购买服务内容:2023年3月底起开展相关工作,投入资金在20万以内,主要用于对30%以上(1000户左右)现有社会救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等项目)进行现场人员资格认定、查看档案、公示、签章、发放记录等、并根据其具体需求开展探视、心理疏导等基础性服务

  购买服务主体: (略) 民政局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20万元,从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专项经费支出。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熟悉救助政策、具有社工服务能力。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80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晏振武 *

   (略) 民政局

  2023年2月28日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2023年上半年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工作

  购买服务内容:2023年3月底起开展相关工作,投入资金在20万以内,主要用于对30%以上(1000户左右)现有社会救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等项目)进行现场人员资格认定、查看档案、公示、签章、发放记录等、并根据其具体需求开展探视、心理疏导等基础性服务

  购买服务主体: (略) 民政局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20万元,从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专项经费支出。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熟悉救助政策、具有社工服务能力。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80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晏振武 *

   (略) 民政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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