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2023年上半年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工作)
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2023年上半年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工作)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2023年上半年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工作
购买服务内容:2023年3月底起开展相关工作,投入资金在20万以内,主要用于对30%以上(1000户左右)现有社会救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等项目)进行现场人员资格认定、查看档案、公示、签章、发放记录等、并根据其具体需求开展探视、心理疏导等基础性服务
购买服务主体: (略) 民政局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20万元,从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专项经费支出。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熟悉救助政策、具有社工服务能力。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80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晏振武 *
(略) 民政局
2023年2月28日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2023年上半年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工作
购买服务内容:2023年3月底起开展相关工作,投入资金在20万以内,主要用于对30%以上(1000户左右)现有社会救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等项目)进行现场人员资格认定、查看档案、公示、签章、发放记录等、并根据其具体需求开展探视、心理疏导等基础性服务
购买服务主体: (略) 民政局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20万元,从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专项经费支出。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熟悉救助政策、具有社工服务能力。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80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晏振武 *
(略) 民政局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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