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疑似缺陷消费品委托技术分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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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疑似缺陷消费品委托技术分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疑似缺陷消费品委托技术分析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8日12:2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07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静安区恒丰路638号苏河一号16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13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静安区恒丰路638号苏河一号1601室
预算金额¥3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佳俊
项目联系电话021-*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静安区长乐路1226号2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顾老师 021-*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静安区恒丰路638号苏河一号1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朱佳俊 021-*

项目概况

(略) 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疑似缺陷消费品委托技术分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静安区恒丰路638号苏河一号1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IC-2023BZC002

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疑似缺陷消费品委托技术分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疑似缺陷消费品委托技术分析项目

采购内容:依据《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市监质发〔2020〕396号)等规定, (略) 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职责,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准确、有效地开展缺陷分析,缺陷产品召回管理科申请针对收集到的疑似缺陷信息,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2〕85 号)中的消费品召回重点监控目录,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消费品委托技术分析工作。

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方式进行采购,分为4个包件:

包件1: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除包2、包3、包4外的消费品:预算金额:人民币9万;

包件2:儿童用品(儿童玩具类):预算金额:人民币7万;

包件3:儿童用品(除儿童玩具类)、文教体育用品:预算金额:人民币9万;

包件4: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预算金额:人民币11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供应商需在服务期限内全额完成预算金额的任务。(接受少许差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全面贯彻落实财库〔2020〕46号文件的基础上,严 (略) 、财政部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最新政策措施;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合格证书;(2)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静安区恒丰路638号苏河一号1601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获取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区恒丰路638号苏河一号16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区恒丰路638号苏河一号1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获取文件投标人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2、线上获取文件投标人需将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包件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静安区长乐路1226号2号楼        

联系方式:顾老师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恒丰路638号苏河一号1601室            

联系方式:朱佳俊 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佳俊

电 话:  02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疑似缺陷消费品委托技术分析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8日12:2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07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静安区恒丰路638号苏河一号16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13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静安区恒丰路638号苏河一号1601室
预算金额¥3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佳俊
项目联系电话021-*
采购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静安区长乐路1226号2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顾老师 021-*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静安区恒丰路638号苏河一号1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朱佳俊 021-*

项目概况

(略) 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疑似缺陷消费品委托技术分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静安区恒丰路638号苏河一号1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IC-2023BZC002

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疑似缺陷消费品委托技术分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疑似缺陷消费品委托技术分析项目

采购内容:依据《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市监质发〔2020〕396号)等规定, (略) 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职责,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准确、有效地开展缺陷分析,缺陷产品召回管理科申请针对收集到的疑似缺陷信息,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2〕85 号)中的消费品召回重点监控目录,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消费品委托技术分析工作。

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方式进行采购,分为4个包件:

包件1: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除包2、包3、包4外的消费品:预算金额:人民币9万;

包件2:儿童用品(儿童玩具类):预算金额:人民币7万;

包件3:儿童用品(除儿童玩具类)、文教体育用品:预算金额:人民币9万;

包件4:家用电器及电器附件:预算金额:人民币11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供应商需在服务期限内全额完成预算金额的任务。(接受少许差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全面贯彻落实财库〔2020〕46号文件的基础上,严 (略) 、财政部关于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最新政策措施;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合格证书;(2)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静安区恒丰路638号苏河一号1601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获取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区恒丰路638号苏河一号16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静安区恒丰路638号苏河一号1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获取文件投标人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2、线上获取文件投标人需将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包件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静安区长乐路1226号2号楼        

联系方式:顾老师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恒丰路638号苏河一号1601室            

联系方式:朱佳俊 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佳俊

电 话: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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