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前镇大坑村村庄绿化改造项目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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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前镇大坑村村庄绿化改造项目投标邀请书

塔前镇大坑村村庄绿化改造项目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福建 (略) 、福建 (略) 、 (略) (略)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前镇大坑村村庄绿化改造项 (略) 延平区塔前镇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塔纪【2022】53号)批准建设,建设 (略) 延平区塔前镇大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 (略) 延平区塔前镇大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延平区塔前镇大坑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2)》等国家、省市相关验收规范“合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 (略) 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4日 08:30:00至2023年3月2日 09:0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不设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2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3月2日 09:00:00前使用本单位CA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延平区塔前镇大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延平区塔前镇大坑村,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延平区天台路13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传真:/

联系人:杨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延平区塔前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延平区塔前镇

联系电话: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 (略) 延平区八一路 (略) 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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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略) 、福建 (略) 、 (略) (略)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前镇大坑村村庄绿化改造项 (略) 延平区塔前镇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塔纪【2022】53号)批准建设,建设 (略) 延平区塔前镇大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 (略) 延平区塔前镇大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延平区塔前镇大坑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2)》等国家、省市相关验收规范“合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 (略) 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4日 08:30:00至2023年3月2日 09:0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不设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2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3月2日 09:00:00前使用本单位CA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延平区塔前镇大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延平区塔前镇大坑村,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延平区天台路13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传真:/

联系人:杨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延平区塔前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延平区塔前镇

联系电话: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 (略) 延平区八一路 (略) 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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