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翔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就业帮扶车间附属配套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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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翔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就业帮扶车间附属配套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就业帮扶车间附属配套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BCX(GC)-2023-001

项目名称:就业帮扶车间附属配套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2

最高限价(元):*.4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就业帮扶车间附属配套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2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购置安装1250KVA变压器一台、150千瓦发动机一台;室内外安装镀锌消防管线850米及PE管道500米;配套配电柜、高压电缆、检查井、阀门、消防箱等相关附属设施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2022年第三季度或第四季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证明,非社会保险类),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2022年第三季度或第四季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书面声明)。
(9)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新疆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实名获取,(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巴楚县英吾斯塘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巴楚县英吾斯塘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楚县英吾斯塘乡人民政府

地 址:巴楚县英吾斯塘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旭阳

电 话:*









项目概况

就业帮扶车间附属配套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BCX(GC)-2023-001

项目名称:就业帮扶车间附属配套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2

最高限价(元):*.4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就业帮扶车间附属配套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2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购置安装1250KVA变压器一台、150千瓦发动机一台;室内外安装镀锌消防管线850米及PE管道500米;配套配电柜、高压电缆、检查井、阀门、消防箱等相关附属设施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2022年第三季度或第四季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证明,非社会保险类),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2022年第三季度或第四季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书面声明)。
(9)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新疆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实名获取,(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巴楚县英吾斯塘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巴楚县英吾斯塘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楚县英吾斯塘乡人民政府

地 址:巴楚县英吾斯塘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陕西大厦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旭阳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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