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鄂西北片区外业及部分武汉市内工作车辆租赁服务(2标包)招标(采购)公告
湖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鄂西北片区外业及部分武汉市内工作车辆租赁服务(2标包)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林 (略) 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洪山区珞狮南路珞珈雅苑19栋1单元14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QHB-ZB-2023-02-28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1201
3、项目名称: (略) 林 (略) 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0(万元)
6、最高限价:4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细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以投入使用时间为合同周期,服务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
(2)、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提供自2022年8月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述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报名期内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01日至2023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洪山区珞狮南路珞珈雅苑19栋1单元1404室
3、方式: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附件下载)及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全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3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洪山区珞狮南路珞珈雅苑19栋1单元14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林 (略)
地址: (略) 洪山区卓刀泉南路4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洪山区珞狮南路珞珈雅苑19栋1单元14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项目概况】
(略) 林 (略) 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洪山区珞狮南路珞珈雅苑19栋1单元14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QHB-ZB-2023-02-28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1201
3、项目名称: (略) 林 (略) 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0(万元)
6、最高限价:4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细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以投入使用时间为合同周期,服务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
(2)、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提供自2022年8月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述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报名期内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01日至2023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洪山区珞狮南路珞珈雅苑19栋1单元1404室
3、方式:
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附件下载)及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全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单位,将不能通过审核,视作不合格单位。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3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洪山区珞狮南路珞珈雅苑19栋1单元14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林 (略)
地址: (略) 洪山区卓刀泉南路4号
联系方式: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洪山区珞狮南路珞珈雅苑19栋1单元1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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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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