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冠核酸检测退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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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冠核酸检测退费公告

(略) 民朋友:

根据文件精神, (略) 进行新冠核酸检测且非医保账户结算的群众进行部分退费(新冠核酸检测退费2元/人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院:自2022年12月21日0时至2023年1月4日 (略) 进行新冠核酸检测且非医保账户结算的群众,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7:30)到门诊收费窗口进行退费。

二、分院:自2022年12月21日0时至2023年1月5 (略) 进行新冠核酸检测且非医保账户结算的群众,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7:30) (略) 门诊4楼财务科进行退费。

退费日期为本公告发布起七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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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民朋友:

根据文件精神, (略) 进行新冠核酸检测且非医保账户结算的群众进行部分退费(新冠核酸检测退费2元/人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院:自2022年12月21日0时至2023年1月4日 (略) 进行新冠核酸检测且非医保账户结算的群众,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7:30)到门诊收费窗口进行退费。

二、分院:自2022年12月21日0时至2023年1月5 (略) 进行新冠核酸检测且非医保账户结算的群众,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7:30) (略) 门诊4楼财务科进行退费。

退费日期为本公告发布起七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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