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一小2022-2023学年三年级游泳培训服务
公明一小2022-2023学年三年级游泳培训服务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公明一小2022-2023学年三年级游泳培训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服务内容: 1.1教学服务项目:游泳 1.2教学服务对象:光明区公明第一小学2022-2023学年三年级学生 1.3教学服务人数:6个班级约300人 1.4教学服务时间:4-8月 1.5教学服务课时安排:共6个班级,每个班级8次课,每次课2小时(具体安排以学校教务处安排的课表为准)。 2.项目场地要求: 2.1教学服务场地须为正规泳池,有合法营运资格。 2.2教学服务场地的地点须在我校招生范围地域。 3.项目其他要求: 3.1在教学服务期间,每个班必须配备2-3名教练员,教练员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3.2教学服务期间,中标人必须配备足够的持证救生员在场。 3.3.教练员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够以敬业的态度负责游泳池开放期间的教学与管理工作,提前做好教学计划,认真备课,认真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对待学生要耐心教育,严禁打骂甚至体罚学生。 3.4中标人要确保教练员的稳定,原则上一学期内人员不做调整(除非我校提出更换要求),如有特殊情况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校方进行审批。 3.5 教练员需要每周在固定时间定时完成对我校体育教师进行的教学内容指导与教学服务,确保我校体育教师领会教学意图,掌握教学方法,达到教学要求(具体时间学校另行安排)。 3.6.教练员要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遵守学校相关制度。 4.考核内容及标准: 4.1最后一节课为考核课,以能独立游完25米(不限泳姿)作为考核内容,完成算合格,完成不了算不合格。 4.2以参加教学服务人数为基数,考核合格率达到90%算验收合格,低于80%-89%的合格率扣取总费用的10%,低于60%-79%的合格率扣取总费用的20%,低于60%以下的合格率扣取总费用的30%。 |
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 | |
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人民币50元/节/生,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参加人数及次数为结算依据,最高不超过12万。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诉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公明第一小学 地址: (略) 光明区公明柏溪路60号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4206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3月1日 |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公明一小2022-2023学年三年级游泳培训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1.服务内容: 1.1教学服务项目:游泳 1.2教学服务对象:光明区公明第一小学2022-2023学年三年级学生 1.3教学服务人数:6个班级约300人 1.4教学服务时间:4-8月 1.5教学服务课时安排:共6个班级,每个班级8次课,每次课2小时(具体安排以学校教务处安排的课表为准)。 2.项目场地要求: 2.1教学服务场地须为正规泳池,有合法营运资格。 2.2教学服务场地的地点须在我校招生范围地域。 3.项目其他要求: 3.1在教学服务期间,每个班必须配备2-3名教练员,教练员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3.2教学服务期间,中标人必须配备足够的持证救生员在场。 3.3.教练员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能够以敬业的态度负责游泳池开放期间的教学与管理工作,提前做好教学计划,认真备课,认真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对待学生要耐心教育,严禁打骂甚至体罚学生。 3.4中标人要确保教练员的稳定,原则上一学期内人员不做调整(除非我校提出更换要求),如有特殊情况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校方进行审批。 3.5 教练员需要每周在固定时间定时完成对我校体育教师进行的教学内容指导与教学服务,确保我校体育教师领会教学意图,掌握教学方法,达到教学要求(具体时间学校另行安排)。 3.6.教练员要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遵守学校相关制度。 4.考核内容及标准: 4.1最后一节课为考核课,以能独立游完25米(不限泳姿)作为考核内容,完成算合格,完成不了算不合格。 4.2以参加教学服务人数为基数,考核合格率达到90%算验收合格,低于80%-89%的合格率扣取总费用的10%,低于60%-79%的合格率扣取总费用的20%,低于60%以下的合格率扣取总费用的30%。 |
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 | |
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人民币50元/节/生,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参加人数及次数为结算依据,最高不超过12万。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诉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公明第一小学 地址: (略) 光明区公明柏溪路60号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4206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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