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成都市锦江区2023年税收清算购买服务工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招标采购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成都市锦江区2023年税收清算购买服务工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17:06:51来源: (略) 财政厅浏览次数: 
(略) 锦江区2023年税收清算购买服务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2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7
项目名称: (略) 锦江区2023年税收清算购买服务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2: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3: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4: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5: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6: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7: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8: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9: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0: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1: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2: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3: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4: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5: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6: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7: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8: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9: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3: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4: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5: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7: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9: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0: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3: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4: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5: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7: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9: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采购包10:无
采购包11:无
采购包12:无
采购包13:无
采购包14:无
采购包15:无
采购包16:无
采购包17:无
采购包18:无
采购包19:无
时间: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本项目开标室
开标地点: (略) 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本项目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20万元(其中,第1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2万元,第2~19包采购预算均为人民币11万元);2.备案编号为:*01419[2023]00009。二、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进行论证。三、监督部门: (略) 锦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名称: (略) 锦江区财政局
地址: (略) 锦江区莲桂西路133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乾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028-*、*转661
项目联系人:王诗漾
电话:028-*、*转661
四川乾 (略)
2023年02月27日
发布时间:2023-02-27 17:06:51来源: (略) 财政厅浏览次数: 
(略) 锦江区2023年税收清算购买服务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2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7
项目名称: (略) 锦江区2023年税收清算购买服务工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2: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3: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4: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5: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6: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7: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8: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9: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0: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1: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2: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3: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4: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5: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6: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7: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8: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采购包19:投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及相关承诺书后30个自然日内对清算项目进行全面审核(不包含企业补正资料时间),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关审核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3: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4: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5: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7: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9: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0: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3: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4: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5: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7: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8: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采购包19: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采购包10:无
采购包11:无
采购包12:无
采购包13:无
采购包14:无
采购包15:无
采购包16:无
采购包17:无
采购包18:无
采购包19:无
时间:2023年02月28日至2023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本项目开标室
开标地点: (略) 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本项目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20万元(其中,第1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2万元,第2~19包采购预算均为人民币11万元);2.备案编号为:*01419[2023]00009。二、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进行论证。三、监督部门: (略) 锦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名称: (略) 锦江区财政局
地址: (略) 锦江区莲桂西路133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乾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028-*、*转661
项目联系人:王诗漾
电话:028-*、*转661
四川乾 (略)
2023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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