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象山海影雷迪森颐墅酒店标识导视系统采购项目比选公告(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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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象山海影雷迪森颐墅酒店标识导视系统采购项目比选公告(重发)

宁波海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象山海影雷迪森颐墅酒店标识导视系统采购项目比选公告(重发)
作 者:admin发布时间:2023年3月1日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宁波 (略) 委托宁波 (略) ,就宁波 (略) 象山海影雷迪森颐墅酒店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比选项目编号:TXCG*

二、比选项目名称:宁波 (略) 象山海影雷迪森颐墅酒店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比选项目内容:本次招标为象山海影雷迪森颐墅酒店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采购。

四、比选范围:

按现行相关的规范和验收要求,对象山海影雷迪森颐墅酒店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比选工作。

五、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货物的制作、供货并安装。

六、比选预算(最高限价):5.8万元

七、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比选期限的比选申请人;

2、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

八、比选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和方式:

1、比选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 (略) (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购买比选文件。

2、本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略) 负责收取。

3、潜在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九、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 (略) 开标室(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十、比选保证金递交:

1、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仟元。

2、递交形式:网银、电汇、转帐支票等。

3、递交时间:在比选截止时间前从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一次性缴纳到以下账号,且到账。

开 户 名:宁波 (略)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象山支行

帐号:*10

十一、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及“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官网”上发布。

十二、注意事项:

1、你单位领取比选文件后,若明确放弃参加比选的,请于比选截止日期上溯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并进行确认,谢谢合作。

十三、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宁波 (略)

地址: (略) 象山县新桥镇黄公岙村影视大道15号

联 系 人:徐文蔚

电话:0574-*

比选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联 系 人:郑工、宋工

电话:0574-*,*

邮编:*


宁波 (略)

2023年3月1日

宁波海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象山海影雷迪森颐墅酒店标识导视系统采购项目比选公告(重发)
作 者:admin发布时间:2023年3月1日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宁波 (略) 委托宁波 (略) ,就宁波 (略) 象山海影雷迪森颐墅酒店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比选项目编号:TXCG*

二、比选项目名称:宁波 (略) 象山海影雷迪森颐墅酒店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比选项目内容:本次招标为象山海影雷迪森颐墅酒店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采购。

四、比选范围:

按现行相关的规范和验收要求,对象山海影雷迪森颐墅酒店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比选工作。

五、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货物的制作、供货并安装。

六、比选预算(最高限价):5.8万元

七、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比选期限的比选申请人;

2、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

八、比选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和方式:

1、比选申请人可于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 (略) (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购买比选文件。

2、本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略) 负责收取。

3、潜在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九、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 (略) 开标室(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十、比选保证金递交:

1、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仟元。

2、递交形式:网银、电汇、转帐支票等。

3、递交时间:在比选截止时间前从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一次性缴纳到以下账号,且到账。

开 户 名:宁波 (略)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象山支行

帐号:*10

十一、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及“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官网”上发布。

十二、注意事项:

1、你单位领取比选文件后,若明确放弃参加比选的,请于比选截止日期上溯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并进行确认,谢谢合作。

十三、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宁波 (略)

地址: (略) 象山县新桥镇黄公岙村影视大道15号

联 系 人:徐文蔚

电话:0574-*

比选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商会大厦东座20楼

联 系 人:郑工、宋工

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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