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广电融媒体科技创新大厦项目UPS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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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广电融媒体科技创新大厦项目UPS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宁波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广电融媒体科技创新大厦项目UPS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宁波广 (略) ,招标代理人为中冠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UPS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新区GX03-01-03地块。

2.2招标范围:(1)图纸范围: (略) 设计的UPS机房图纸全部内容,含配电房至UPS机房机柜的母线、配电柜、UPS柜、电池(包括电池监测系统)、机房内桥架、设备柜(配电柜、UPS及电池柜等)底座、接地系统等(除UPS室配电柜到负载的出线电缆,该电缆及电缆接入配电柜工作由总包负责实施)以及为满足UPS配电系统正常运行的其它辅助配件等;(2)UPS室陶瓷面静电架空地板(陶瓷面静电架空地板需投标人深化设计,考虑承重、维修便利性)。

注:所有地板支架,包括设备柜(配电柜、UPS及电池柜)底座,均需采用热镀锌材料;采购、运输装卸(至现场指定地点)、组装就位、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元。

2.4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日历天内设备全部到达工地,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

2.5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配合总包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

2.6安全要求:合格,配合总包获得“ (略)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UPS设备制造或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UPS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

(三)其他: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宁波行政区域内被限制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日09:00至2023年3月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5.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5.4未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5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6. 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4其他说明与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2)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4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略) 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8. 系统使用费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广 (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 (略)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王玲、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广电融媒体科技创新大厦项目UPS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宁波广 (略) ,招标代理人为中冠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UPS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新区GX03-01-03地块。

2.2招标范围:(1)图纸范围: (略) 设计的UPS机房图纸全部内容,含配电房至UPS机房机柜的母线、配电柜、UPS柜、电池(包括电池监测系统)、机房内桥架、设备柜(配电柜、UPS及电池柜等)底座、接地系统等(除UPS室配电柜到负载的出线电缆,该电缆及电缆接入配电柜工作由总包负责实施)以及为满足UPS配电系统正常运行的其它辅助配件等;(2)UPS室陶瓷面静电架空地板(陶瓷面静电架空地板需投标人深化设计,考虑承重、维修便利性)。

注:所有地板支架,包括设备柜(配电柜、UPS及电池柜)底座,均需采用热镀锌材料;采购、运输装卸(至现场指定地点)、组装就位、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元。

2.4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日历天内设备全部到达工地,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

2.5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配合总包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

2.6安全要求:合格,配合总包获得“ (略) 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UPS设备制造或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UPS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

(三)其他: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宁波行政区域内被限制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日09:00至2023年3月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5.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5.4未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5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6. 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4其他说明与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2)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14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略) 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8. 系统使用费

(略) 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广 (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 (略)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王玲、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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