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嘉黎县农村人饮提升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2023年嘉黎县农村人饮提升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XZTY-NQ-*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3年嘉黎县农村人饮提升工程项目,已由根据嘉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发改〔2023〕14号)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嘉黎县人民政府。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项目规模:对阿扎镇、措多乡弄竹角村赤美自然村、措多乡弄竹角村让自然村、措多乡弄竹角村行政村、嘉黎镇拉日朵村行政村、嘉黎镇扭热朵村自然村、嘉黎镇约青村、林堤乡仓康村、麦地卡乡凯热村自然村、麦地卡乡推郭布如村、夏玛乡多拉村、夏玛乡*给村的饮水工程进行建设。其中阿扎镇微型井房4.14平方米及附属工程;措多乡弄竹角村赤美自然村高位水池28.00平方米,调节池14.00平方米,给水管道1490.00米,取水台1座;措多乡弄竹角村让自然村高位水池28.00平方米,给水管道540.00米取水台1座;措多乡弄竹角村行政村调节池2平方米,给水管道1450.00 米,取水台4座;嘉黎镇拉日朵村行政村微型井房4.14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嘉黎镇扭热朵村自然村微型井房4.14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嘉黎镇约青村微型井房4.14平方米及附属工程;林堤乡仓康村高位水池28.00平方米,调节池14.00平方米,给水管道1440.00米,取水台2座;麦地卡乡凯热村自然村微型井房4.14平方米及附属工程;麦地卡乡推郭布如村微型井房4.14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夏玛乡多拉村微型井房4.14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夏玛乡*给村微型井房4.14平方米及附属工程。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嘉黎县内;
2.5计划工期:9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含*级或农牧民施工队)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3 年03月03日至 2023 年03月07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 时 30 分,下午15时 30 分至18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西藏 (略)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西藏 (略) 开标室( (略) 经开区金泰集团办公大楼二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七、其他
7.1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嘉黎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 (略)
地 址: (略) 八一路西苑和谐商业街写字楼D座9楼
联 系 人:旦增
电 话:*
西藏 (略)
2023年03月02日
比选编号:XZTY-NQ-*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3年嘉黎县农村人饮提升工程项目,已由根据嘉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发改〔2023〕14号)批准建设,比选人为:嘉黎县人民政府。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项目规模:对阿扎镇、措多乡弄竹角村赤美自然村、措多乡弄竹角村让自然村、措多乡弄竹角村行政村、嘉黎镇拉日朵村行政村、嘉黎镇扭热朵村自然村、嘉黎镇约青村、林堤乡仓康村、麦地卡乡凯热村自然村、麦地卡乡推郭布如村、夏玛乡多拉村、夏玛乡*给村的饮水工程进行建设。其中阿扎镇微型井房4.14平方米及附属工程;措多乡弄竹角村赤美自然村高位水池28.00平方米,调节池14.00平方米,给水管道1490.00米,取水台1座;措多乡弄竹角村让自然村高位水池28.00平方米,给水管道540.00米取水台1座;措多乡弄竹角村行政村调节池2平方米,给水管道1450.00 米,取水台4座;嘉黎镇拉日朵村行政村微型井房4.14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嘉黎镇扭热朵村自然村微型井房4.14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嘉黎镇约青村微型井房4.14平方米及附属工程;林堤乡仓康村高位水池28.00平方米,调节池14.00平方米,给水管道1440.00米,取水台2座;麦地卡乡凯热村自然村微型井房4.14平方米及附属工程;麦地卡乡推郭布如村微型井房4.14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夏玛乡多拉村微型井房4.14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夏玛乡*给村微型井房4.14平方米及附属工程。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嘉黎县内;
2.5计划工期:9个月;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含*级或农牧民施工队)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3 年03月03日至 2023 年03月07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 时 30 分,下午15时 30 分至18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西藏 (略)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有效的委托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西藏 (略) 开标室( (略) 经开区金泰集团办公大楼二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七、其他
7.1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嘉黎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 (略)
地 址: (略) 八一路西苑和谐商业街写字楼D座9楼
联 系 人:旦增
电 话:*
西藏 (略)
2023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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