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若工程项目仅对土建总承包项目进行招标,则需提供土建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上述3种的一种或几种,且必须提供土建总承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相关资料,除此之外必须提供室外配套部分的施工合同或其他能证明项目规模、造价等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 (略) 场严重失信名单(以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①上述3. 9-3. 11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②投标人可同时参加长安镇东陈新村点八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和长安镇东陈新村点九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两个工程的投标,但最多中一个标项。两个标项的开标次序依次为长安镇东陈新村点八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长安镇东陈新村点九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先开标项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进入后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