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集乡村振兴及文化旅游项目防腐木翻新工程挂网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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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集乡村振兴及文化旅游项目防腐木翻新工程挂网招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 (略) 南谯区施集镇井楠村赵洼村民组,项目共分为五个组团,共20幢单层或多层建筑,布局分散,其中1#组团6幢建筑,2#组团8幢建筑,3#组团两幢建筑,4#组团两幢建筑,5#组团两幢建筑,总建筑面积为3182平方米。

2、为提升公司施集乡村振兴及文化旅游项目整体美观度,本项目需要对室外防腐木结构部件进行打磨、清洗、调上色等翻新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信用查询渠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评标办法:采用现场公开招标方式,合理低价法。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交招标单位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1年)满并履约售后承诺,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剩余质量保证金(以上均无息)。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及合同签订。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五、工程工期:不高于40个日历天。中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工期每推迟一天,处以1000元/天违约金。工期提前不奖励,工期计算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如遇到风雪等恶劣天气,不宜室外作业的,应以与业主方协商一致的工期为准。

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七、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1万元。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额:0.5万元

2、汇入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南谯路支行账号:*13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交纳完毕,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上述账户。

3、中标人须提供自该翻新工程结束后1年时间内,对不超过本工程框定范围内20%的面积进行二次翻新的售后承诺。

4、本次招采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用(人民币2000元)由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费用不单独列项,作为中标人让利。

5、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查勘,费用自理。

6、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如收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情况下,只有两家时随即转为竞争性谈判,只有一家时,应依法重新开标。

九、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如下:(见附件一)

十、投标文件内容

1、资信文件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

③.诚信投标承诺书(见附件三)

2、投标函(见附件四)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 (略) 凤凰东路476号投资大厦6楼

2、收件人:孙先生;电话:*

集团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50-*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上午9:00时前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上午9:00

十一、评标委员会:由业主组织3名以上工程、财务、办公室人员组成


附件: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 (略) 南谯区施集镇井楠村赵洼村民组,项目共分为五个组团,共20幢单层或多层建筑,布局分散,其中1#组团6幢建筑,2#组团8幢建筑,3#组团两幢建筑,4#组团两幢建筑,5#组团两幢建筑,总建筑面积为3182平方米。

2、为提升公司施集乡村振兴及文化旅游项目整体美观度,本项目需要对室外防腐木结构部件进行打磨、清洗、调上色等翻新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信用查询渠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评标办法:采用现场公开招标方式,合理低价法。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交招标单位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1年)满并履约售后承诺,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剩余质量保证金(以上均无息)。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及合同签订。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五、工程工期:不高于40个日历天。中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工期每推迟一天,处以1000元/天违约金。工期提前不奖励,工期计算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如遇到风雪等恶劣天气,不宜室外作业的,应以与业主方协商一致的工期为准。

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七、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1万元。

八、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额:0.5万元

2、汇入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南谯路支行账号:*13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交纳完毕,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上述账户。

3、中标人须提供自该翻新工程结束后1年时间内,对不超过本工程框定范围内20%的面积进行二次翻新的售后承诺。

4、本次招采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用(人民币2000元)由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费用不单独列项,作为中标人让利。

5、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查勘,费用自理。

6、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如收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的情况下,只有两家时随即转为竞争性谈判,只有一家时,应依法重新开标。

九、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如下:(见附件一)

十、投标文件内容

1、资信文件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

③.诚信投标承诺书(见附件三)

2、投标函(见附件四)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 (略) 凤凰东路476号投资大厦6楼

2、收件人:孙先生;电话:*

集团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50-*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上午9:00时前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上午9:00

十一、评标委员会:由业主组织3名以上工程、财务、办公室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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