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镇大周社区忠孝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周镇大周社区忠孝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略) 大周镇大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就大周镇大周社区忠孝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大周镇大周社区忠孝园项目
(二)项目编号:AY-*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内容:大周镇大周社区忠孝园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三层楼,新建公墓及地面硬化等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投资概算275万元
(七)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九)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的要求);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1、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第八章3.5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3 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时 (略) 香榭丽舍南门东1#商业报名领取文件。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附有法人代表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须提交电子介质存储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5.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 3月10日9时00分。
5.3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略) 香榭丽舍南门东1#商业。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略) 大周镇大周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大周镇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地址: (略) 金水区金 (略)
(略) (略) 大周镇大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就大周镇大周社区忠孝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大周镇大周社区忠孝园项目
(二)项目编号:AY-*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内容:大周镇大周社区忠孝园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三层楼,新建公墓及地面硬化等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投资概算275万元
(七)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九)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的要求);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1、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第八章3.5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3 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时 (略) 香榭丽舍南门东1#商业报名领取文件。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附有法人代表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须提交电子介质存储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5.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 3月10日9时00分。
5.3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略) 香榭丽舍南门东1#商业。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略) 大周镇大周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大周镇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地址: (略) 金水区金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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