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市税务局涉税咨询辅导服务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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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市税务局涉税咨询辅导服务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国家税 (略) 税务局涉税咨询辅导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3年3月14日前通过邮件方式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21日19: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Y-GSC(2023)-01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涉税咨询辅导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
  服务期限:一年
  采购需求:为满足基层税务工作需求,保障税收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纳税服务,确保各项日常工作平稳运行。通过第三方服务外包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咨询。本项目预计采购预算金额60万元。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份额60万元,预留份额比例100%。
  项目服务地点:国家税 (略) 税务局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电子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5)投标单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盖公章)以及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除外);
  (6)投标单位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7)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4日,上午11:00时至14:00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
  (方式:*@*q.com,审核通过后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21日1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 (略) 米力克路23号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间:2023年3月21日1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 (略) 米力克路2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设定的最高限价:有,预算价为最高限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克孜都维路63号
  项目联系人:沈尧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新 (略)
  联系人:方盛翔
  电话:*
文档附件
  国家税 (略) 税务局涉税咨询辅导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3年3月14日前通过邮件方式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21日19: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Y-GSC(2023)-01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涉税咨询辅导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简易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
  服务期限:一年
  采购需求:为满足基层税务工作需求,保障税收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纳税服务,确保各项日常工作平稳运行。通过第三方服务外包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咨询。本项目预计采购预算金额60万元。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份额60万元,预留份额比例100%。
  项目服务地点:国家税 (略) 税务局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电子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5)投标单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盖公章)以及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公司除外);
  (6)投标单位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7)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4日,上午11:00时至14:00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
  (方式:*@*q.com,审核通过后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21日1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 (略) 米力克路23号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间:2023年3月21日1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 (略) 米力克路2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设定的最高限价:有,预算价为最高限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克孜都维路63号
  项目联系人:沈尧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新 (略)
  联系人:方盛翔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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